胜路法律信息(2011年3月)

胜路法律信息(2011年3月)

ID:37621404

大小:514.87 KB

页数:33页

时间:2019-05-26

胜路法律信息(2011年3月)_第1页
胜路法律信息(2011年3月)_第2页
胜路法律信息(2011年3月)_第3页
胜路法律信息(2011年3月)_第4页
胜路法律信息(2011年3月)_第5页
资源描述:

《胜路法律信息(2011年3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SUN&LAW山东胜路律师事务所Attorneys-at-law青岛开发区长江中路467号汇商国际大厦B1101(266555)青岛市燕儿岛路19号4-802室电话:0532-86109710传真:0532-86109710胜路法律信息SUN&LAWInformation(2011年3月)目录编者按第一部分关注新法最高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第二部分工程、房地产法律实务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五十问(1—10)第三部分劳动法律实务《劳动合同法》200问(1—26)第四部分公司、金融法律实务破产

2、程序中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适用研究胜路律师事务所第1页共33页SUN&LAWAttorneys-at-law编者按:2011年3月的《胜路法律信息》共分为四个板块。一是关于新法板块。对于经历过诉讼的公司来说,公司非常清楚,完成一个诉讼是非常艰苦的,可谓劳民伤财。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对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对于公司减少诉累,提供了一条比较有效的途径,因此该板块选编了最高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值得您关注。二是工程、房地产法律实务板块。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是界定施工合同纠纷中许多法律问题

3、的重要依据,从事工程、房地产行业的公司,对于这一解释还有很多疑问,为此,我们选编了朱树英律师对该解释的问答,并将在以后的法律信息中连载。三是劳动法律实务板块。劳动合同法是公司企业领导每天都要面对的法律问题,本版块选编了《劳动合同法》200问(1—26),逐一解答劳动合同法中的疑难问题,并将连载。四是公司、金融法律实务板块。该板块选编了徐乐德律师的文章《破产程序中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适用研究》,这篇文章对于公司法和破产法相关联的法人格否认制度进行了研究,具有一定的探索价值。最后,感谢您关注《胜路法律信息》。胜路律师事务所第2页共33页SUN&LAWA

4、ttorneys-at-law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2011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5次会议通过)为了规范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二条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由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

5、派出的法庭管辖。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委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委派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三条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协议和身份证明、资格证明,以及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证明材料,并提供双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第四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司法确认申请,应当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应当编立“调确字”案号,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双方当事人同时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法院可以

6、当即受理并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胜路律师事务所第3页共33页SUN&LAWAttorneys-at-law(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或者不属于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二)确认身份关系的;(三)确认收养关系的;(四)确认婚姻关系的。第五条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司法确认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前,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撤回司法确认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第六条人民法院受理司法确认申请后,应当指定一名审判人员对调解协议进行

7、审查。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通知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当面询问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如实陈述申请确认的调解协议的有关情况,保证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人民法院在审查中,认为当事人的陈述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陈述或者补充证明材料。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补充或者拒不接受询问的,可以按撤回司法确认申请处理。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二)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四)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内容不明确,无法确认

8、的;(六)其他不能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形。胜路律师事务所第4页共33页SUN&LAWAttorne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