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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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西海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平潭综合实验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林朝、林平、吴翊新等3方共同出资,设立福建嘉利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福建西海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第四条住所:平潭县潭城镇东大街11号世纪广场六层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报废汽车零配件、报废摩托车零配件、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分类、分拣;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类、废旧塑

2、料、废旧电线、电缆回收、拆解、分类、分拣;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及《办法》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7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

3、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第九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林朝福建省平潭县芦洋乡西边寮村北片25-1号350128197502052614林平福建省潭城镇西湖庄122号3

4、50128196304110030吴翊新福建省平潭县芦洋乡西边寮村北片50-1号350128197505302615第十一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7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情况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林朝100万货币2012.04.26100万2064.08.08前林平150万货币2064.08.08前吴翊新150万货币2064.08.08前合计500万元人民币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十三条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5、设立登记。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四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7(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

6、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十五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依照规定的6月1日、12月1日召开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

7、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二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叁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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