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索取的法律资料

司法部索取的法律资料

ID:37558646

大小:103.00 KB

页数:26页

时间:2019-05-25

司法部索取的法律资料_第1页
司法部索取的法律资料_第2页
司法部索取的法律资料_第3页
司法部索取的法律资料_第4页
司法部索取的法律资料_第5页
资源描述:

《司法部索取的法律资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莫俊文,您好!  希望我们提供的资料能给您带去帮助。如果您在使用中发现问题、错误、查询不到的信息或者有什么建议,请告诉我们。我们真诚地期待您的指正和帮助。  欢迎购买《中国法律法规信息系统》http://www.lawdata.cc/fgzx/home/begin1.cbs。  欢迎通过http://www.lawdata.cc网站注册成为收费会员,快速查询法律法规信息。  电话:010-84819987、58607099        致礼!        法律数据网        maste

2、r@kyinfo.net          2009-03-18窗口放大 检索词:当前结果中所有记录中【字号:大中小】打开导航标记被引用情况添加到我的法规库文件编号:4186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草案)》的说明  --1999年4月26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曾培炎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草案)》作如下说明:  我国是从80年代初开始逐步实行招标投标制度的,先后在利用国外贷款、机电设备进口、建设工程发包

3、、科研课题分配、出口商品配额分配等领域推行。招标投标的特点是公开、公平、公正。从多年的实践看,实行这一制度,对于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防止招标投标中的腐败现象,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招标投标活动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一是,推行招标投标的力度不够,不少单位不愿意招标或者想方设法规避招标。二是,招标投标程序不规范,做法不统一,漏洞较多,不少项目有招标之名而无招标之实。三是,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交易和腐败现象比较严重,招标人虚假招标、私泄标底,投

4、标人串通投标、贿赂投标,中标人中标后擅自切割标段、转包、分包,吃回扣、钱权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四是,政企不分,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干预过多。有的招标人既是管理者,又是经营者;有的国家机关随意改变招标结果,指定中标人。五是,行政监督体制不顺,职责不清,一些地方和部门自定章法,各行其事,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有的地方和部门甚至只许本地方、本系统的单位参加投标,限制公平竞争。上述问题,亟待通过立法加以解决。当前,国家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以此拉动国民经济持续增

5、长。在这种形势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质量,更加成为当务之急。因此,制定招标投标法,推行招标投标制度,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发挥招标投标的积极作用,不仅是非常必要的,而且是十分迫切的。  招标投标法是列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一类立法项目。原国家计委于1994年6月开始起草工作,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总结实践经验并借鉴国外做法的基础上,经过几年工作,数易其稿,草拟了招标投标法(送审稿)。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国家计委就这部法律涉及的几个重

6、要问题进一步征求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多次召开有关部门和专家座谈会,并到一些地方进行了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已于1999年3月17日经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就草案几个主要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明确哪些项目必须进行招标,是推行招标投标制度的基础。考虑到当前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较多、影响较大,迫切需要实行规范化的招标投标制度,草案明确了将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依照本法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国家投资、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同时,从今后的发展方向看,实行招标投标制度的领域可能逐步扩大,不会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其他一些项目必须进行招标,适用招标投标法。因此,草案还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适用本法。

8、”  这里需要说明,草案第二条第一款列举的几类项目,只是一个大的范围,执行中还需要明确各类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于情况较为复杂,并且随着经济发展还会有所变化,各类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也需要适时调整,在法律中难以作过于具体的规定。因此,草案规定: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提出这部法律草案的同时,已经明确由国家计委分别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根据不同领域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尽早提出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具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