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的本质和课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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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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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田志刚 财政与税务学院第三章税收的本质和课税的理论依据本章属于税收一般理论。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1、税收的本质2、课税的理论依据。学习的目的和要求本章重点与难点本章重点政府课税是对社会共同需要的分担政府课税是国家索取权的体现本章难点税收的本质本章结构第一节税收与国家第二节税收与社会剩余产品价值第三节课税的理论依据第一节税收与国家一、国家的本质和国家的职能国家的本质公共权力的特征国家职能——政治统治——社会管理国家是个机器国家是阶级统治国家是有阶级社会的组织经济职能居核心地位特殊强制性主权性普遍约束力前提基础二、税收是实现国家职能的物质资料获取方式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特点

2、决定了税收是最佳物质利益获取方式,成为国家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正常的经费来源。对上述的理解主要从:1、权力的形式上理解2、财政收入形式上去理解三、税收是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税收与国家及政府有着本质的联系第二节税收与社会剩余产品价值一、税收不能课及物化劳动转移价值和必要产品价值物化劳动转移价值C是简单再生产的物质起点,属简单再生产补偿范畴。必要产品价值V是维持作用劳动力的人的简单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也属于简单再生产补偿范畴。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C、V、M与企业财务核算中的C、V、M的不同的。二、税收是国家行政

3、权力占有剩余产品价值的一种形式以国家行政权力为一方、以剩余产品价值各类占有者为另一方,分配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产品价值而形成的超经济关系就是税收,这是税收的本质。剩余产品价值分配形式多种,税收只是其中之一,国家所能占有的只是剩余产品价值的一部分而不是其总量。国家行政权力主体以税收形式征集的剩余产品份额必须适度,税收规模不能过大也不能过小,要取之有度,这是税收内在的普遍规律。第三节课税的理论依据一、西方学者关于税收本质的学说(一)公需说:又称公需分担说,公需福利说。1、时间:它主要产生于17世纪,2、主要代表人物:德国重商主义的官方学派者克洛克(klock)、法国的波丹。3、观点:

4、国家的职责在于满足公共需要和增进公共福利,为实现此目的所需要的财政资金理应由人民负担。国家向人民征税又是人们对这种公共需要的共同负担。解释:1、德国的官房学派。重商主义在德国和奥地利被称为:官房学派。主要研究官产尤其是王室私产管理。官房学派之父:赛肯道夫,著作有《论诸侯国》与《基督教国家》。熟悉的学者:瓦格纳(二)义务说:1、时间:19世纪末欧洲国家主义流行时期2、代表人物:法国学者劳吾3、观点:(1)国家是人类组织的最高形式,个人依存于国家,人们应牺牲个人的自由、幸福效忠国家。(2)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就应有征税权;人民纳税是应尽的义务,任何人不得例外,税收是国家对人民的一种强

5、制课征。(3)从纳税人方面来看,税收则是人民的一种负担,不仅是道德上的义务,更重要的是法律上的义务履行。(三)牺牲说:1、时间:产生于19世纪,2、主要代表人物: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法国的萨伊,英国的穆勒及巴斯泰布尔。3、观点:(1)强调国家权利,认为国家有权向人民课税,因为国家的职责在于保护和谋求全体人民的利益,其经费开支必须取自全体人民。(2)经费的分担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税收形式规定的,不管个人是否从国家方面得到利益,都必须纳税,这在国家是一种强制征收,在人民则是一种牺牲。(3)个人与国家之间既无利益交换给予也无保险报偿给予。这种学说的贡献在于提出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

6、解释:庸俗经济学19世纪中叶,法国出现一种自由主义思潮,以巴师夏、凯里为首的经济学家认为,世界是让每个自然人独立施展才能的大舞台,而资本主义是最符合人性的舞台设计,因此它能以最快的速度去积聚财富。马克思称之为庸俗经济学,这种学说不愿意从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考察资本形成的原因,更不愿意看到资本主义是建筑在绝大多数人陷入相对贫困的基础上的事实。庸俗经济学庸俗经济学特别指专注于分析表面现象(如需求和供给)的著作,指忽视结构上的价值关系,也指不愿意以公正的科学方法探究经济关系,尤其害怕对潜藏在商品交换行为下的阶级关系的研究。这后一方面,使庸俗经济学具有辩护性,也就是说,它更感兴趣的是维护

7、资产阶级利益上的合理性,而不惜牺牲科学上的公正性。(四)掠夺说1、时间:产生于19世纪德国,2、主要代表人物:德国的历史学派学者以及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3、观点: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的一种强制性征收,是社会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凭借国家的政治权力,对其他阶级的一种强制掠夺。(五)交换说1、时间:产生于17世纪2、主要代表人物:英国重商主义者霍布斯(Hobbes),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3、观点:(1)以个人主义为出发点,认为国家征税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人民应向国家纳税以相互交换。(2)国家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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