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的法制建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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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治建设走出传统文化阴影之探析10春法学李诗阳30多年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大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并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正式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列为治国方略和奋斗目标,记载于党的纲领性文件中,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从法治理念上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依法治国,间言之,就是依照法律治理国家,就是不按任何个人的意志、主张治理国家。依法治国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等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它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2、,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然而,从法治建设的实践和成效看,似乎并不乐观。宪法的最高权威一直难以确立,“司法腐败”的现实,令人扼腕叹息。究其原因,有说是政治的原因,也有说是经济的原因,笔者以为中国五千年“人治”的传统文化,对“法治”的抗拒,也是一个原因。本文所论述的,就是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角度,探析中国传统文化对法治建设的影响。阐述在法治建设中应扬弃的传统文化沙石,走出传统文化阴影的初浅认识。一、权力至上的传统观念对法律至上理念的排拒12数千年来,中国一直是一个在皇权专制政体下维系的社会。君主独

3、尊,皇帝的地位至高无上,“唯天子受命于天”,“奉天承运”等观念,在历朝历代执政者中根深蒂固,在社会民众中也有很大影响。这些“权力至上”的传统观念,垄断了国家的行政、立法和司法、财政等一切公共权力,公共权力完全成了君主和皇家的私人财产。主权在君而不在民,君主既是一切权力之源,也是法律之源。皇帝的命令是圣旨,是最高指示,是法上之法。而独占和控制着制法权的专制统治者,则是玩法律于股掌之中,既可以根据自己需要随心所欲地制定法律,也能够轻易地改变或者废除法律。由于强调“尊君、卑臣”,实行“愚民”统治,政治权力垄断整个社会,政治权

4、力决定一切的现实,从而培养了国人对世俗政治权力的极端神化和超常崇拜,成就了“权大于法”、权力就是真理的政治文化和法律文化传统。此种政治文化传统对现代法治“法律至上”理念构成一股强大的排拒力。具体表现在现实社会的是:法律的权威性一直难以得到政府和民众的认同,作为法治国家的根本大法、最高权威的宪法,在建国以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被当作一种花瓶和摆设。且不说十年文革期间,法律遭到践踏,法律制度毁坏殆尽。改革开放以来,民主与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不容否认的一个事实是,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仍然面临巨大的挑战。虽然《中华

5、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12但在现实生活中,违宪现象常有所见,宪法至上、依法治国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一些个人、组织和行政机构的权威高于法律的权威,执政者“以言代法,言出法随”,对违宪的审查和监督机构未能真正发挥作用,“组织大于法”,“权力大于法”的现象在实际生活中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司法的政治化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权势阶层使用各种方法来逃避司法,社会和人民对司法也失去最为基本的信任。一旦当一件

6、事情发生,人民不会诉诸于法律,而是会寻求其它政治方式,最为常见的就是找领导、走关系,于是,打官司,变成了拼权力,拼到最后,法律让位于权势,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所以,有了“我爸是李刚”“我爸是李双江”事件的发生。而另一个严酷的现实是,这些年来,很多本来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问题,由于公权力的强势,最终演变成为暴力,如各地拆迁事件,直接表现为政府官员对老百姓的暴力,或者是老百姓对政府官员的暴力。 这些现象的存在,甚至越演越烈,固然是政治体制改革滞后而导致的体制性因素阻碍了法治的推进,但也正是中国文化的价值系统以及由此形成的

7、政治文化传统使然。二、礼制维系的社会等差关系对法治平等性原则的践踏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以儒家的“礼”或礼教伦理维系的社会。“礼”是什么?礼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也是社会等级制度和伦理秩序的体现。作为典章制度,它是维护封建社会12上层建筑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作为道德规范,它是国家领导者和贵族等一切行为的标准和要求;作为等级制度和伦理秩序,它要求上下有别,尊卑有序。《礼运》曰:“礼之於人也,犹酒之有糵也。君子以厚,小人以薄。”儒家认为:“人之为人,礼义也。”既懂得人伦礼法,知长幼尊卑乃为人,

8、义者,宜也,即每个人都应知道自己在等级关系中的地位,各安其位。按上述传统观念,人之为人,不是因为他拥有自由,也不是由于人有理性,而在于人具有礼义之美德,能够处理好人际之间的关系。反之则为“无君无父,禽兽也。”无礼之人,即不懂得礼仪人伦、尊卑贵贱之关系的人,则如禽兽,不能算是人,如一般的民、庶民或庶人,“只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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