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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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表序号收费项目名称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对象及范围执收单位收费性质资金用途备注一用地管理费1.全包(1)一次性征用耕地66.67公顷及以上,其他土地133.34公顷及以上的(2)一次性征用耕地66.67公顷以下,其他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2.半包(1)一次性征用耕地66.67公顷及以上,其他土地133.34公顷及以上的(2)一次性征用耕地66.67公顷以下,其他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3、单包(1)一次性征用耕地66.67公顷及以上,其他土地133.34公顷及以上的(2)一次性征用耕地66.

2、67公顷以下,其他土地按征用土地补偿费总额按征用土地补偿费总额 按征用土地补偿费总额按征用土地补偿费总额 3%4% 2% 2.5%  1.5%--2%100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征地工作的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征地机构行政性用于征地的有关费用开支一、征用土地补偿费总额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地下附着物和拆迁补偿费构成。具体补偿标准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二、单独选址的,由用地者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征地机构签订征地包干协议。未签订协议或者只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负责征地工作的,不得收取此费。三、实行统

3、一征地的,用地管理费按全包标准执行。四、减免范围:1、列入国家及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防洪工程,抢险救灾使用土地免收用地管理费;2、党政机关、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利企业免收用地管理费,但这些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合作、合资、参股等形式从事经营活动而使用土地的,或者这些单位为下属独立核算企业征用土地的不在免收之列。3133.34公顷以下的4.补办征地手续,不需补偿、安置,但需重新勘察、登记的建设项目;无偿划拨国有荒地、荒山等用地的建设项目5.城镇居民建自住房按征用土地

4、补偿费总额  元/每亩 元/每户 140、经济适用住房及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修建办公楼、宿舍楼使用土地的减半征收,其他住房建设项目减征30%(城镇居民建房除外)。二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1)党政机关、团体和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的(2)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的 (3)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的  每宗    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加收25元,不足500平方米的按500

5、平方米计算,加收不得超过700元城镇土地使用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性用于城镇土地登记的费用开支一、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和土地证书工本费在城镇土地初始登记时一次性收取;属于土地出让、转让等引起土地使用权变动需进行变更登记,并按规定须进行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的,可收取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换发证书的,只收取证书工本费。二、在城镇土地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时,需进行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的,收取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后,不得再强制收取测量费。(4)城镇居民住宅土地使用面积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三、减免范围:学校、福利院、敬老

6、院、孤儿院、福利企业、教堂、寺庙、监狱等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的,土地登记中的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减半征收。在变更登记中土地界址点没有发生变化的不得收取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四、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不得对使用集体土地的农村农民收取。五、房改中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只能收取证书工本费。每宗  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加收25元,不足500平方米的按500平方米计算,加收不得超过10000元每宗   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加收40元,不足500平方米的按500平方米计算,加收不得超过40

7、000元每宗  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加收5元,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加收不得超过30元三土地闲置费每平方米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闲置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按照每平方米2元以上10元以下的标准计收。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日期满一年以上未动工开发的,依法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具体标准由市、县物价、财政部门制定。按《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和对象征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性用于闲置土地管理的费用开支      四土地复垦费 由县(市)物价

8、、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破坏程度和复垦工作量确定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而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达不到要求的单位、个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性用于土地复垦的费用开支   五耕地开垦费元/亩或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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