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7423459
大小:42.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5-23
《重庆市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重庆市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制定《重庆市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是我市实施西部大开发的一件大事,是市委、市政府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市委、市政府以实施西部大开发统揽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具体体现。 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广泛
2、宣传,切实作好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要认真领会政策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政策条款,务求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把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同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结合起来,在全市上下形成解放思想、共促发展的强大合力,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为西部地区政策最优、投资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定期将情况汇总报告市委、市政府。 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
3、 2001年9月28日重庆市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 为了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吸引国内外资本、技术、人才聚集重庆,加快重庆经济和社会发展,尽快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经济中心,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关于税收和财政方面 (一)凡设立在我市的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各种经济成份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下同),从2001年至2010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从20
4、01年起,凡在我市新办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等内资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社会效益显著而利润率较低的,经市主管税务部门或报请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再给予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待遇。外商投资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可比照办理。 (三)对设立在我市黔江区、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五个少数民族地区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除国家明令禁止、关闭和限制的产业和企业外,从200
5、1年至2010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实行定期的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 我市非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企业到我市黔江区、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五个少数民族地区投资(包括投资建厂、参股入股、收购兼并、技术转让等形式),在2001年至2010年分回的税后利润不再补征企业所得税。 (四)我市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退耕还林还草产出的农业特产品收入,从2001年至2010年免征农业特产税。经市级计划部门按市政府规划批准建设的公路,其建设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五)内、外资企业(含自然人)投资
6、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和外商投资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乙类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国家明确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2003年底前,内资企业在我市三峡库区投资开发性移民建设项目进口自用物资(国家规定不享受关税优惠的进口物资除外),实行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全额返还的政策。 (六)对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规定应予支持的项目,市级有关部门优先安排国家财政性资金,优先安排国外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外商业贷款,优先安排发行地方企业债券,优先安排
7、银行贷款及贴息。减免市重点建设项目在规划、消防、施工审批过程中的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证照费、工本费除外),政府指导性定价的收费按下限收取。 (七)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据实列支。其费用增长幅度在10%以上(含10%)的企业,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必须购置的专用、关键的试制设备和测试仪器 ,经主管财政和税务部门认定后,可一次或分次摊入成本。 (八)“十五”期间,市财政继续安排一定额度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资金和风险担
8、保资金,通过补助入股、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形式,支持重点高新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九)在北部新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庆大学科技园区、重庆市现代农业开发区的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加技术性收入或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年总产值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在北部新区注册的高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