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移动通信管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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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众移动通信管理简介TD-LTE培训班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李建2010年11月04日8/17/20211主要内容地面无线电通信业务简介公众移动通信频率和台站管理多路微波分配系统(MMDS)管理政策PHS(小灵通)管理政策边境地区地面无线电业务国际频率协调要求和程序8/17/20212地面无线电通信业务简介8/17/20213地面无线电通信业务简介地面无线电通信业务(21项):固定业务、航空固定业务移动业务、陆地移动业务、水上移动业务、港口操作业务、船舶调动业务、航空移动业务、航空移动业务(航线内)、航空移动业务(

2、航线外)广播业务无线电测定业务、无线电定位业务、无线电导航业务、水上无线电导航业务、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气象辅助业务、标准频率和时间信号业务、业余业务、安全业务、特殊业务8/17/20214地面无线电通信业务简介据统计,到今年6月,我国移动通信用户已突破8亿户。截至2009年年底,除军队和公安系统外,全国共计核发各类无线电(台)站执照270万个(其中空间电台1万个);以中国名义在轨运行的静止卫星有24颗、非静止卫星有16颗;累计批准设立卫星通信网络180个(双向、单向),我国已成为当今全球无线电业务应用种类齐全、当之无愧

3、的无线电技术应用大国。8/17/20215公众移动通信频率和台站管理8/17/20216地面无线电通信业务简介公众无线电通信方面公众移动通信系统900MHz1800MHz2100MHz2300MHz2.6GHz8/17/20217地面无线电通信业务简介公众无线电通信方面无线接入系统406-409MHz1785-1805MHz2.4GHz、5.8GHz3.3GHz3.5GHz26GHz(LMDS)8/17/20218公众移动通信频率和台站管理1、《关于在设台审批时明确频率使用期限的通知》(国无办[2000]9号)频率最长

4、使用期不得超过10年。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临时设台频率的使用期一般为6个月,不得超过1年。8/17/20219频率审批流程8/17/202110公众移动通信频率和台站管理2、《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号)无线电台执照是合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法定凭证;三种:电台执照、船舶电台执照、航空器电台执照,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印制;执照有效期不超过三年,临时无线电台(站)的执照有效期不超过半年;军事用途无线电台(站)的执照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无线电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5、。8/17/202111台站审批流程8/17/202112公众移动通信频率和台站管理3、《关于蜂窝无线电通信基站设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无〔2005〕259号)本通知所称基站,是指采用蜂窝方式组网的GSM移动通信系统、CDMA移动通信系统、数字集群通信系统、PHS无线接入系统以及采用其他技术体制的无线电通信系统的基站及其室外直放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为基站设置、使用的合法凭证。设置、使用基站的单位应到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按季度分批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基站设置审批手续,领取无线电台执照。8/17/202

6、113公众移动通信频率和台站管理3、《关于蜂窝无线电通信基站设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无〔2005〕259号)所使用的发射设备均已获得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基站的设置及其电磁辐射符合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在我国边境(界)地区频率协调区范围内设置、使用基站,还应当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与相关国家或地区无线电主管部门签署的有关协议。8/17/202114公众移动通信频率和台站管理3、《关于蜂窝无线电通信基站设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无〔2005〕259号)无线

7、电管理机构收到设置、使用基站的申请资料并正式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需要进行基站站址、频率等协调工作的时间除外)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审查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变更已设基站站址,或基站工作频段、发射功率、天线高度超出执照核定范围或大于核定值时,设置、使用基站的单位应向原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执照变更手续。撤销、停止使用基站,应当向原审批机构备案,并交回无线电台执照。8/17/202115公众移动通信频率和台站管理3、《关于蜂窝无线电通信基站设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8、》(信部无〔2005〕259号)无线电管理机构可按年度对基站的发射设备进行抽查检测,抽检数量不超过当年在用基站总数的3%。临时设置、使用基站,基站设置、使用单位应于启用日期10日前,向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基站临时设置审批手续,经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后,领取临时无线电台执照。临时设置、使用的基站,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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