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佳能csp网络店合同

2011年佳能csp网络店合同

ID:37403290

大小:103.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9-05-23

2011年佳能csp网络店合同_第1页
2011年佳能csp网络店合同_第2页
2011年佳能csp网络店合同_第3页
2011年佳能csp网络店合同_第4页
2011年佳能csp网络店合同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1年佳能csp网络店合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合同管理号码:CCN-CSP-11-F2011年(CSP网络店)“佳能【CSP产品】经销商”认定合同甲方:(名称)佳能(中国)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住所)乙方:(名称)【网络店】(以下简称“乙方”)(住所)丙方:(名称)【经销商】(以下简称“丙方)(住所)甲方、乙方及丙方,就甲方认定乙方为甲方的认定CSP网络店以及丙方对乙方的监督责任的相关事宜,在此签订本合同如下。甲方依据甲丙间另行签订的『2011佳能(CSP产品)经销商合同』(以下简称“甲丙间经销商合同”),将本合同第1条定义的“对象商品”销售给丙方,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内,销售“对象商品”。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

2、地区内,作为扩大丙方“对象商品”的销路的目的,开拓了“对象商品”的对象店,为了使乙方成为丙方“对象商品”的对象店,希望甲方认定乙方为甲方的认定店。另一方面,乙方为了销售“对象商品”,希望成为甲方的认定店,甲方在丙方承担对乙方的监督责任的条件下,持认定乙方为甲方认定店的意向。为规范各方权利与义务,甲方、乙方以及丙方在此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第1条(定义)本合同中的“对象商品”,是指记载于本合同附件1中的,标有『Canon』商标的“信息消费产品”。甲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随时增加或减少对象商品。第2条(经销商认定)1.甲方认定乙方为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经销“对象商品”的甲方的认

3、定CSP网络店。12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只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内销售对象商品,并承诺按照附件2的规定以及甲方的销售政策积极开展对象商品的销售活动。乙方意欲将对象商品自行出口或者委托第三方出口,或者以第三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外销售对象商品为目的而销售对象商品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3.第1款的认定为非独占的认定,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内有权自行销售、或委托第三方销售对象商品。第3条(责任主体)1.乙方销售对象商品的活动为其自己的事业。甲方在任何场合都不负补偿乙方事业损失的责任。2.乙方不得以对象商品发生库存为由向甲方要求将该库存商品退货或与其他对象商品进行

4、调换。3.乙方在销售对象商品时,必须遵守《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以及甲方随时发布的销售政策、销售计划及伪造品的应对计划等各项政策或计划。乙方销售对象商品时不得侵犯最终用户或其他经销商的合法权益,不得不当销售对象商品或者不当低价销售对象商品。4.乙方应保证其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合法经营资质和履约能力,已依法办理和取得从事对象商品销售活动所需的合法有效审批许可和证明文件,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采取包括起诉、应诉、上诉以及申请在内的一切措施保护甲方的利益,以便甲方免于因乙方事由

5、引起的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赔偿责任应由乙方独自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任何损害(包括向第三方的赔偿)的,乙方应予以全部赔偿。第4条(认定店的表示)1.乙方可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间内,按照甲方规定的条件,表示乙方为销售对象商品的甲方认定CSP网络店。2.乙方仅在依据前款规定表示自己为认定店的范围内、且在遵守甲方另行适时制订的基准的条件下,方可使用位于日本国的甲方的母公司佳能株式会社和/或甲方的商标、公司徽记及其他标识(以下简称“甲方标志”)。此外,乙方未经甲方的事前书面许可,不得使用甲方标志或者包含甲方标志的名称。3.乙方在进行甲方标志的使用时,不得做出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行为。4.未经甲方

6、的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使用“佳能专卖店”等可以导致第三方误认为乙方是接受甲方的认定而专卖对象商品的名称、标识。5.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随时将甲方标志的使用状况报告甲方。甲方可以不论任何理由,随时终止乙方对甲方标志的部分或全部使用。第5条(对象商品的购入)乙方应按照乙、丙间另行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乙丙间销售合同”)从丙方购入对象商品,并按照本合同再销售该对象商品。12第6条(丙方对乙方的监督责任)1.丙方按照乙丙间销售合同,根据乙方的订货需求向乙方提供对象商品。2.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向乙方提供甲方的销售政策、销售计划以及伪造品的应对计划等各种政策或计划。3.乙方作为甲方的认定店从

7、事对象商品的销售活动时,丙方应承担让乙方遵守本合同、相关法规、以及甲方适时制定并发布的销售政策、销售计划及伪造品的应对计划等各种政策或计划内容的责任。由于乙方违反上述内容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丙方应与乙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对甲方的一切损失给予补偿。4.甲方、乙方或丙方接到与乙方的销售活动有关的最终用户的投诉和其他请求时,丙方应协助乙方解决问题。当该投诉及其他请求造成甲方损失时,丙方应与乙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