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定额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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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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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长久呵护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利益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长久呵护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长久呵护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健康声明书和其它书面协议共同构成。第二条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第三条保险期间和续保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

2、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投保人可于保险期间届满之前或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费宽限期内,经本公司同意后,向本公司交付续保保险费,本合同于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延续有效一年。本合同可按上述方式续保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周岁后的第一个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保留终止本合同续保的权利,并有权调整保险费收费标准。第四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本合同生效九十日后(按本合同约定续保的,不受九十日的限制)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本公司按生活津贴给付日数乘以日生活

3、津贴标准计算给付保险金。在每一保单年度内本公司累计给付的保险金以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当被保险人住院治疗跨二个保单年度时,本公司给付的保险金以被保险人开始住院日所在保单年度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第五条责任免除因下列原因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或注射药物;六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七、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八、被保险人怀孕、流产、分娩、堕胎、避孕或绝育手术;九、被保险人的一般牙齿治疗、镶补,安装假齿、假眼、假肢及其它附属品,或实施整容、整形手术;十、被保险人的休养、疗养、身体检查或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十一、被保险人对本合同生效前已遭受的意外伤害、已患未治愈疾病或已有残疾的治疗;十二、被保险人所患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十三、因医疗事故导致被保险人的住院治疗;十四、战争、军事

5、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十五、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第六条住院次数的计算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或意外伤害,必须接受住院治疗两次以上时,若每次出院日期与再入国寿长久呵护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利益条款(第一页)院日期间隔未超过九十日,本公司视为一次住院,按本合同利益条款第四条规定给付保险金。第七条生活津贴给付日数的确定一、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本合同的生活津贴给付日数为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日数,但当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日数超过《各类疾病住院医疗最高给付日数表》(见附表)规定的最高给付日数时,生活津贴给付日数为《各类疾

6、病住院医疗最高给付日数表》规定的最高给付日数。二、被保险人同时患两种以上疾病住院治疗时,本公司仅以其中较长住院日数的疾病为准,按上款规定确定生活津贴给付日数。第八条保险金额和日生活津贴标准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日生活津贴标准为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一。第九条保险费本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在投保或续保时一次交清,也可以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交付方式交付。分期交付分为半年交、季交和月交三种方式,保险费到期日分别为本合同半年、季和月的生效对应日。分期交付保险费的,第一期以后的保险费应在保险费到期日前或

7、在交费宽限期内交付。发生保险金给付时,本公司有权扣除该保单年度投保人应交而未交付的保险费。第十条交费宽限期每个保险费到期日的次日起六十日或保险期间届满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费宽限期。在交费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但有权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该保单年度投保人应交而未交付的保险费。超过交费宽限期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的,本合同效力自交费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终止。第十一条保险金的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申请医疗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1.保险单;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

8、诊断证明(含相关的诊断依据)、病历、住院及出院证明文件;4.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5.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第十二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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