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常识易错总结!

公务员常识易错总结!

ID:37336078

大小:201.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05-22

公务员常识易错总结!_第1页
公务员常识易错总结!_第2页
公务员常识易错总结!_第3页
公务员常识易错总结!_第4页
公务员常识易错总结!_第5页
资源描述:

《公务员常识易错总结!》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一、法律常识(1)溯及力1.当时的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现行刑法认为是犯罪的,只能适用修订前的刑法,现行刑法不具有溯及力。对此,不能以新刑法典规定为犯罪为由而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2.当时的刑法认为是犯罪,但现行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只要这种行为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则应适用现行刑法,即现行刑法具有溯及力。 3.当时的刑法和现行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按照现行刑法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原则上按当时的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即从旧兼从轻原则所指的从旧。但是,如果当时的刑法处刑比现行刑法要重,则适用现行刑法。此即从轻原则的体现。 4.如果根据当时的法律已经做出了生效的判决的,该判决继续有效。

2、即使按现行刑法的规定,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处刑较当时的刑法要轻,也不例外。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当时的刑法。对一种行为刑法的溯及适用,只限于未经审理或者虽经审理但尚未做出生效判决的场合;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应根据刑法的规定加以改变,以维护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严肃性和稳定性。(2)国务院职权1、行政法规的制定和发布权;2、行政挂旗的规定权;3、提出议案权;4、对所属部、委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及监督权;5、对国防、民政、文教、经济等各项工作的领导权和管理权,对外事务的管理权;6、行政人员的任免、奖惩权;7、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授予的其他职权。其中对法律的解释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执行。

3、(3)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服兵役5.依法纳税6.其他基本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瞻养扶助父母的义务。(4)行政许可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该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5)连带责任1、共同共有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对共有物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当共同负担,全体共有人应承担连带责任2、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

4、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6)我国国家最高监督权的行使机构是全国人发代表大会,宪法的监督国家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7)追诉时效期限一、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二、长期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5、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为4年。(8)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甲行政机关对乙行政机关的行为可以直接变更或撤消,甲乙两行政机关的关系属于公务协助关系。(9)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如两个人关于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属于民事诉讼案件,不是特

6、别程序。(10)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宪法和法律行使检察权。而对行政机关在做出许可决定时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11)著作权在作品完成时,并受法律保护。(12)行政机关派出机关1、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驻京办是当地政府驻北京的办事机构,属于政府派出机构;2、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设立的区公所;3、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的街道办事处。(13)种类物之债即以类物为标的债,其成立时其标的物沿未特定化,甚至沿不存在,当事人仅就其种类、数量、质量、

7、规格或型号等达成协议,如买卖合同而产生的债务。(14)司法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部门属于政府机关,是行政单位。司法人员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应追究的不追究,而不应追究的又追究,这叫做徇私枉法罪。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叫滥用职权罪。而国家机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叫渎职罪。(15)人民法院1、其中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