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解读

闵行区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解读

ID:37280291

大小:38.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5-20

闵行区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解读_第1页
闵行区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解读_第2页
闵行区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解读_第3页
资源描述:

《闵行区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解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创聚闵行闵行区扶持创业政策指南创业补贴:降低您的创业成本。青年大学生创业初创期社会保险费补贴一、补贴范围和条件本意见所称的初创期社会保险费补贴对象,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创业组织:(一)在本市注册成立3年以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四类创业组织。(二)创业组织吸纳本市户籍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三)创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是35周岁及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二、补贴金额和计算办法(一)自《通知》实施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创业组织新招用的本市户籍劳动者纳入社会保险补贴计算对象。(一)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为按本市上年职工月平

2、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二)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自创业组织注册登记之日起的36个月。(三)每个创业组织每个自然年度最高补贴2万元。一、补贴的申请(一)符合条件的创业组织应在注册登记起的36个月内,向注册所在地区县就业促进中心创业指导服务部门提出社会保险费的补贴申请,首次提出申请后,可每半年申请一次。(二)申请人应携带如下证明材料,并填写申请表:1、创业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明,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须提供《上海市居住》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创业组织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

3、印件)。3、创业组织社会保险缴费账号(包括开户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4、创业组织与符合条件的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二、补贴的受理和审核(一)区县就业促进中心创业指导服务部门在收到创业组织的申请材料后,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审核无误的原件退还申请人,留存复印件。区县就业促进中心审核后,将结果告知创业组织。(一)社会保险费补贴实行先缴费后补贴的原则。社会保险费补贴审核通过的,由区县就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部门于次月通过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直接拨付或委托银行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创业组织的社会保险缴费账户。一、其他创业组织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不能重复享受本意见规定的

4、青年大学生创业初创期社会保险费补贴以及《关于对初创期创业组织实施社会保险补贴和创业场地房租贴意见的通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