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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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第一部分一般性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导本省律师依法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保证律师在政府及政府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江苏法治政府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指引。第二条【主体与责任】律师是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承办主体,负责具体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律师事务所是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责任主体,应加强对本所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的业务管理,督促本所律师依法勤勉、尽职。律师受律师

2、事务所指派承办政府法律顾问业务造成顾问单位损失的,由律师事务所对外承担赔偿责任。各级律师协会负责组织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培训、指导工作,促进律师不断提升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水平。第三条【律师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构的关系】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或顾问团是政府设立的,由政府法制机构负责组建,受政府委托处理法律事务的顾问机构。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与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顾问团)的意见不一致时,律师仅应对自己所出具的法律意见负责。第四条【基本原则】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应遵守以下原则:(一)促进法治政

3、府建设原则律师在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过程中,应始终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原则,不断推动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立法、依法行政的水平,防范法律风险。(二)独立性原则律师就政府重大决策、政府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要行政行为等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及为政府提供其他法律顾问服务时,应依法独立提出法律意见,不受任何组织、个人的干涉。(三)积极谨慎执业原则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有别于传统的法律顾问业务,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责任重大,应积极谨慎执业,除了应不断提高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水平以外,并可采取以下方式:团队化服务。

4、律师事务所可根据所承办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需要,遴选具有不同专业特长的律师组建服务团队为政府及政府部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尽量避免采取单一律师服务方式。可视化服务。律师可根据所承办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需要合理运用各种文书、图表、网页、音像资料等有形载体,将所办理的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流程、过程和结果以有形的、可视化的方式及时地提供给政府及政府部门。全覆盖服务。律师应依法积极引导政府将权力运行中涉法方面及环节置于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之内。第五条【服务范围】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可以包括:(一)为政府重大行

5、政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二)为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供法律意见;(三)参与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四)为政府重大投融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五)处理政府日常法律事务;(六)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具体服务范围以律师事务所与政府所签订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准。第六条【服务类型】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分为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一)常年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依法接受政府及政府部门的聘请,在约定的期限内(通常为一年或一年以上),为聘请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顾

6、问关系随期限届满而结束的服务类型。(二)专项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依法接受政府及政府部门的聘请处理某项专门法律事务,顾问关系随该事务的完成而结束的服务类型。第七条【顾问律师的推荐与选派】律师事务所参与政府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聘法律顾问时,应尽可能推荐政治道德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执业经验较丰富或者执业时间较长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履行政府法律顾问合同过程中,所指派的律师应符合顾问合同约定的条件。第八条【业务拓展】目前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正在依法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应积极

7、拓展政府顾问单位。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领域仍很有限,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应积极拓展自己的业务,以便为政府及政府部门权力运行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第九条【风险提示】鉴于政府在重大行政决策、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重要协议签订、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理等领域责任重大,律师应通过自身的法律顾问服务,促进政府依法办事,立足于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协助政府防范法律风险。鉴于律师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将成为政府决策的附件,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始终应忠于事实与法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应符合出具意见时的法

8、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积极防范自身的执业风险。第十条【律师承办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禁止行为】(一)不得以政府法律顾问名义从事与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法律事务;(二)不得接受其他单位的委托,办理与顾问单位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三)不得利用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身份,对有关单位及个人施加影响;(四)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对外公开所承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内容;(五)未经授权,不得向新闻媒体就所承办的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发表评论性意见;(六)不得利用承办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所获得的非公开信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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