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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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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议秦始皇焚书坑儒桃江县鸬鹚渡镇中心学校胡仲芝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年-前221年)是我国奴隶社会瓦解、封建社会形成的动荡时代,这时社会逐渐由青铜时代向铁器时代过渡,随着铁农具的广泛使用,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一些平民百姓逐渐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而各诸侯国互相争霸,战乱不止,又给经济造成了极大破坏。面对纷乱的社会状况,许多学者希望通过思索和钻研前人的治世理念找到一条可以使社会安定、百姓不再流离失所的治世之道。于是产生了儒家,法家,道家,墨家,兵家,外交家,纵横家,阴阳家等许多学术流派,他们纷纷著书立说,宣扬各自的政治主张,这就形成了中国历史上仅有的一次
2、具有时代特色的“百家争鸣”局面。从而极大的推动了学术思想上的繁荣昌盛,迎来了中国古代学术发展的黄金时代。公元前230年至前221年,秦王嬴政先后灭掉韩、赵、魏、楚、燕、齐六国,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并改“王”为“皇”,自称秦始皇。希望从他开始,秦朝天下能世代相传。秦统一伊始,千古一帝秦始皇在强化政治经济上专制统治的同时开始推行文化思想是专制统治。而当时社会的百家争鸣局面严重阻碍了秦始皇对征服的原六国民众思想的统一,并威胁到了秦王朝的统治。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31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封建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
3、斯主张严厉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并向皇上进言:“愚儒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属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诸语者,悉诣守,尉杂者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之不举者与其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于当年开始销毁除《秦记》以外的所有六国史书和私藏于民间的《诗》、《书》及诸子百家的书籍。一时间凡帝国统治之处,到处点燃了焚书之火,秦以前藏于民间的古典文献尽皆化
4、为灰烬。中国古代优秀的思想文化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摧残。这一事件史称“焚书”。但从李斯的建议我们不难看出:秦“焚书”是有选择的,并不是见书就焚。并且所有书籍,包括被明令焚毁的在内,帝国都留有完整的备份。从“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中也可以看出,秦始皇并非全盘否定古学,而是由政府官员选择有利于维护统治的思想进行传授。但遗憾的是“项羽引兵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史记·项羽本纪》)帝国珍贵藏书就此付之一炬。许多优秀的文化遗产化为灰烬。由此可见,项羽是焚书的真正罪魁。在焚书开始的第三年(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在咸阳将四百六十余名术士活埋,史称“坑儒”。事件
5、的起因是:秦始皇十分迷信方术和方术之士,以为他们可以为自己找到神仙真人,求得长生不老之药。他甚至宣称:“吾慕真人,自谓‘真人’不敢‘暝’。”以侯生、卢生为代表的方士就投其所好,极力诳称自己能与神仙相通,可得到奇药妙方,保人长生不老,但时间一长,他们的许诺和奇谈总是毫无效验,骗局即将被戳穿。而秦法规定:“不得兼方,不验,辄死。”侯生、卢生见事情即将败露,就密谋畏罪潜逃。他们还散布谣言说皇上:“刚愎自用”、“专任狱吏”、“贪于权势”、“未可为之求仙药”。秦始皇闻之大怒,道:“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是重吾不得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拷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遂下令抓捕
6、拷问咸阳的四百多术士,欲寻找侯生、卢生的下落,但毫无结果,于是他认为是这些人有意隐瞒,一怒之下,就下令将他们全部活埋。为了一已之利,为了两个术士的欺君之罪,迁怒于四百多无辜术士,此举的确非常残暴。但纵观整个事件的全过程,秦始皇坑杀的是术士而并非儒生,即使在这些人中有儒生存在,也不是因为他们是儒生而被坑杀。“坑儒”其实是被后世误解所至。焚书坑儒一直是秦始皇残酷暴戾统治的证据,被后世学人唾骂了两千多年,以至于时至今日还有人一提到这个事件仍耿耿于怀,恨不能掘墓鞭尸,敲骨吸髓。但我认为,为了维护其自身统治而采取的非常措施,在当时也确实起到了统一思想的作用。不过在客观上也确实箝制了
7、思想,摧残了文化,暴戾的统治手段激怒了民众,也加速了秦王朝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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