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及《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及《农村商业银行

ID:37131122

大小:104.00 KB

页数:27页

时间:2019-05-18

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及《农村商业银行_第1页
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及《农村商业银行_第2页
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及《农村商业银行_第3页
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及《农村商业银行_第4页
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及《农村商业银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及《农村商业银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部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及《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中清产核资工作指引》的通知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部发布文号:银监合[2004]61号各银监局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处: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精神,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03]10号)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工

2、作,银监会合作部制定了《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及《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中清产核资工作指引》,供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筹备工作小组开展组建工作和银行监管机构审核申请材料时参考。  对组建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你们统一归纳整理,及时与银监会合作部反馈沟通。  请将此文转发辖内银监分局及组建单位。2004年11月5日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

3、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03]10号)精神,现对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如下。  一、组建工作及申报程序  (一)申请筹建的各项工作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县级市、市辖区)农村信用社联社符合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条件的,经银监局同意后即可着手筹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加强组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筹备工作小组。  3.履行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法律程序。召开县联社及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

4、按照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农村信用社合并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决议,以及通过必要的授权决议。已经统一法人的地方,只需要县联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不需要再通过与合并内容相关的决议。  4.开展清产核资及净资产分配工作。县联社或筹备工作小组(受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委托)聘请有审计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筹备工作小组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复查。筹备工作小组、县联社、中介机构三方按整体资产评估结果确认净资产。在此基础上,筹备工作小组提出净资产分配方案。  5.验收整改。经银监会授权,银监

5、局组织对组建阶段各项工作,重点是法律程序、清产核资、净资产分配工作进行验收,向筹备工作小组出具《验收意见书》。筹备工作小组针对验收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出具整改报告,银监局复查。银监局根据对组建工作检查验收和复查结果,出具《组建工作验收报告》,对组建工作法律程序有效性、清产核资结果真实公允性负责。  6.中介机构按整改后的情况出具最终清产核资报告及净资产确认书;筹备工作小组出具净资产分配意见。  7.确定新发起人。筹备工作小组制定增资扩股方案,设置合理的股权结构。制定募股说明书,按公正、透明的原则征集新发起人,签订

6、发起人协议。农村信用社原股东自愿作为发起人的,应有优先认购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股份的权利。  8.在各项筹备工作完成;符合申请筹建标准后,筹备工作小组准备申请文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筹建申请。银监局受理后,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初步审核意见(内容主要包括受理情况、申请材料完整性、组建期间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验收整改落实情况、是否符合设立条件等)、《组建工作验收报告》和申请材料上报银监会审批。  (二)申请开业的各项工作  1.增资扩股和验资。发起人认缴全部股金后,筹备工作小组聘请中介机构进行验资,出

7、具验资报告。增资扩股和验资应区分原农村信用社股金转增银行股本与新股东投资入股;  2.筹备工作小组就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人选资格与银监部门沟通;  3.召开创立大会、股东大会(农村合作银行为股东代表大会,下同)、职工代表大会。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筹建工作报告、章程、选举董事(含独立董事)和股东监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发起人、股东人数较多、不能全部参加会议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大会实施律师见证制度;  4.召开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基本管理制度办法等;  5.向工商行政

8、管理部门申请拟设银行名称预先核准;  6.筹备工作小组准备申请文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开业申请。银监局受理后,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上报银监会审批。  二、审核要点  (一)申请筹建材料审核  1.申报材料完整,附件齐全;  2.组建对象符合规定条件;  3.县联社和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齐全,会议程序及决议内容合法合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