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签投标 新庄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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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一、前附表…………………………………………………………………2二、投标须知………………………………………………………………3三、招标要求………………………………………………………………5四、评标方法和标准………………………………………………………10五、工程款支付及结算……………………………………………………11六、参照的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11七、联系方式………………………………………………………………11八、工程量清单(另附)…………………………………………………1712一、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

2、名称塘栖镇西河村新庄坝粮食生产功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人民政府2建设地点塘栖镇批准文号/设计单位/3建设规模/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结构层数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本次招标投资额40万元,其中项目概算建安费40万元。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质量要求合格6招标范围标段划分1个标段7工期要求30日历天8资金来源政府9投标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贰级及以上10资格审查方法符合报名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全部入围1211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投标担保金额

3、5000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成本费200元图纸押金/元/套13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时间:自行安排,如有疑问请于2013年4月8日10时之前,传真至89260595。14投标函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收件人: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会议室(塘栖镇人民路235号文体中心内)时间:2013年4月10日14时止16开标会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会议室(塘栖镇人民路235号文体中心内)时间:2013年4月10日14时17评标标准及方法明标抽签法18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履约

4、保证金缴纳形式:转账支票或汇票。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中标价低于成本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二天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凡黑体标注部分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12二、投标须知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资格为市政贰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2.为保证招标工作的严肃性和有序性,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万元,并作为其投标

5、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账户名称: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邮储银行余杭支行;帐号:100375552700010001。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形式(必须从该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银行汇出)。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有下列情况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时间后坚持要求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的;(3)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签订合同;(4)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5)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的。4.开标会结束后,中标候

6、选人的投标担保必须立即交入塘栖镇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号,否则按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处理。5.未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并向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6.履约保证12金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日内递交,具体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明确。7.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3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或投标人自行安排时间到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

7、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三、招标要求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形式,工程造价根据中标价一次性包干,施工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市场材料价格发生变化等,本工程均不予调整。设计变更工程量按实调整,但均按中标让利率让利。招标人在标底造价中明确的暂定价计入报价,不得优惠。暂定价(指暂估制安价或主材暂定价)部分,签订合同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采购定价且品牌须经甲方同意认可,按实对暂定价调整(不作优惠),具体按财建(2004)369号文件执行。2.本工程由中标单位实行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者,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向施工

8、单位索赔中标造价1%的违约金。本工程部分专业投标单位无资质或有资质但资质等级未达到该工程专业资质要求的,允许分包,但需征得建设方同意,中标单位可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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