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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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市场导则工程类项目办事指南29工程类项目办事指南一、总体要求(一)招标人(代理机构)在交易活动的组织过程中,应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中心各项管理办法,服从中心的统一管理,规范操作流程,按时、保质完成代理任务。(二)招标人(代理机构)在交易活动的组织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中心制定的开评标场所及其他管理制度,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交易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二、办理流程(一)CA锁办理办事依据:《电子招投标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招投标活动中的数据电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2、进行电子签名并进行电子存档”;《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规定“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申请材料:诚信承诺书、授权委托书、申请材料等。办理流程:前往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窗口办理业主CA锁。可通过购买或者租赁使用的方式办理CA锁,对于项目较多的采购可携带相关资料购买CA锁进行招投标交易,对于项目较少的采购人或一次性采购的采购人可通过支付押金办理CA锁,项目交易完成后(合同签订后)退还押金。在系统内提交相关资料,至现场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办理。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即时办理。收费标准:新办245元/年、续办200元/年、租借免费(押金200元)29咨

3、询电话:安徽CA联系人:胡女士0562-5885810;江苏翔晟联系人:徐女士0562-5885809。监督电话:0562-5885883。办理地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员窗口。(二)项目登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代理机构通过“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所有审查资料,并提请公管局业务科审查备案。办事依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第6.2.2条:办理项目登记业务时,应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对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提交的项目批复文件、交易公告、要约邀请文件、监管部门备案意见、技术资料等法定交易条件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

4、材料。申请材料: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立项批文、初步设计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意见书、资金落实或来源证明、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说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项目预算书、工程量清单;业主单位是企业性质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项目情况文字说明;招标代理合同。邀请招标项目需公管局出具书面备案意见。具体所需提供的资料,请在项目备案时,及时与公管局业务科对接。办理流程:提供经公管局业务科备案完成的项目资料,在中心进行项目登记,并将资料上传系统。办理时限:项目经公管局备案完成后办理。收费标准:无。咨询电话:公管局业务科0562-

5、218919229监督电话:0562-5885883。办理地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窗口。(三)开评时间及场地预约公开招标的项目,申请单位在确认已落实招标文件备案的有关事宜后,前往中心二楼1号窗口递交招标人填写盖章的《集中收退交易保证金委托书》(中心网站下载专区),并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看开评标场地安排表,由窗口统筹安排开标时间。邀请招标的项目,需提供公管局业务科书面意见,经中心工程科审核确定后,方可安排开标时间及场地。办事依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第6.3.1条:应当根据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的申请,及时确定交易项目的交易场地和评标(评审)场地。场地

6、确定后确需变更的,应及时提供变更服务,并调整相应工作安排。申请材料:项目批复文件、交易公告、要约邀请文件、监管部门备案意见、技术资料等。办理流程:项目经公管局业务科备案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上传项目资料至系统,并预约开标时间及场地。办理时限:项目登记完成后办理。收费标准:无。咨询电话:0562-5885801。监督电话:0562-5885883。办理地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窗口。(四)公告发布办事依据:29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第6.4.1条:应在项目登记办结后,根据交易项目的交易方式或者交易阶段,协助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及时在电子服务系统发布交易公

7、告,并同步推送至相关法定媒介以及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有关行业监督网,公告内容应保持一致。申请材料:项目批复文件、交易公告、要约邀请文件、监管部门备案意见、技术资料等。办理流程:公告发布前,需在网站系统中上传公告及相关资料,经工程科审核通过后,由信息发布窗口工作人员推送至网站发布。招标答疑及补充说明材料的发布需经招标人确认,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提请公管局审查备案后,由中心信息发布窗口直接发布。办理时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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