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7127299
大小:32.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5-18
《福建省纳米材料重点实验室开放.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福建省纳米材料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福建省纳米材料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基金”),旨在根据国家需求及学科前沿发展要求,开展纳米材料和器件的基本性质、基本方法和纳米技术及应用等方面研究,实现关键技术突破与集成,开展合作与交流,提高纳米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促进纳米产业的发展。1、开放基金来源: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每年安排的研究开发经费。2、开放基金资助对象:国内有关科研单位、企业、大专院校和其他部门从事纳米材料和器件的基本性质、基本方法和纳米技术及应用的在职科研人员,均可根据开发基金申请指南提出申请。鼓励产学研结合。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
2、人应有两位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每个项目的研究人员以不超过7人为宜。开放基金优先支持青年科研人员。3、开放基金项目申请: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按《福建省纳米材料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办理,申请者填写《福建省纳米材料重点实验室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单位评议,落实人力、时间与可能提供的条件,由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由项目推荐单位统一申报,申报时间一般在每年的6-8月份。4、开放基金项目立项:开放基金项目由福建省纳米材料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在每年的9-11月间组织审定。实验室根据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和必要的现场调研核对
3、情况确定开放资金项目的立项,并报中心主任批准。5、开放基金项目合同订立:对于获得批准资助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填写《福建省纳米材料重点实验室项目合同书》。项目期限一般为2-3年,经费分年度下拨。项目应有年度计划与安排,超过3年的项目要重新申请开题。6、开放基金项目工作条件:获得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从项目合同订立后开始执行。项目可以在福建省纳米材料重点实验室完成,按照依托单位关于开放项目的有关管理向客座研究人员提供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及各种工作条件。福建省纳米材料重点实验室欢迎国内外科研人员自带项目与经费来本实验室工作,进行合作开发,福建省纳
4、米材料重点实验室将提供必要的科研与生活条件。7、开放基金项目成果归属:在开放资金项目合同订立时明确福建省纳米材料重点实验室和项目承担单位双方的知识产权关系。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等其它成果中文请标注“福建省纳米材料重点实验室基金(2006L2005)”资助,英文表述为:FundofFujianKeyLaboratoryofNanomaterials(2006L2005);或成果完成单位署上“福建省纳米材料重点实验室,福建,福州350002”,英文表述为“FujianKeyLaboratoryofNanomaterials”,并作为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考
5、核的依据。8、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开放基金项目立项后的过程管理委托福建省纳米材料重点实验室负责。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福建省纳米材料重点实验室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每年由项目推荐单位统一向福建省纳米材料重点实验室报送年度项目执行情况表、发表的学术论文(论文抽印本,会议论文复印件)、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等。9、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或中止: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或中止时,根据《福建省纳米材料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暂行管理办法》项目承担单位需向福建省纳米材料重点实验室提交以下资料:(1)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或中止报告;(2)项目研究过程中的原始实验记录本及其他有关的资料;(3
6、)发表在正式学术刊物上的学术论文(论文抽印本)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研究成果的复印件;(4)经费结算表。10、开放基金经费管理:开放基金由依托单位统一管理,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为了规范开放基金的管理,对未能按时提交年度项目执行情况表的项目,将暂缓经费的拨付或暂缓受理新项目的申报。获资助开放基金项目的开支只限于:(1)与本项目直接有关而发生的的科研费用,包括材料费、测试费、科研业务费和协作加工费等(约占总经费的60%);(2)学术活动费(学术会议、调研与出版费等),从事研发工作的客座人员旅差费、住宿费(约占总经费的30%);(3)管理费(承担单位直接为项
7、目服务的管理服务人员费和其它行政管理支出,约占总经费的10%);本办法由福建省纳米材料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福建省纳米材料重点实验室2009年6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