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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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2015年9月25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促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适用本条例。前款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包括:(一)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资金、政府按税收政策减免并指定专

2、项用途等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建设项目;(三)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未超过50%,但项目建设单位为政府、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及事业单位的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项目,或者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四)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审计机关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信息化管理平台,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投

3、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第四条审计机关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主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配合审计机—1—关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并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第五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履行相关义务。第六条审计机关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并依

4、法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完善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公众对其履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职责的监督。第七条审计机关应当按照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合理安排的原则,编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等部门审批的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应当重点进行审计监督。未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经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单位书面告知审计机关后,可以自行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送审计机关备案。第八条政府投

5、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时限完成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国家未规定时限的,应当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决算编制。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完成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后30日内向同级审计机关报送项目竣工决算报告。接受竣工决算审计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当经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第九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或者竣工决算进行审计时,应当自审计实施日起3个月内出具审计报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计期限的,应当经审计计划下达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第十条审计机关可以委托具有相应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政府投资建设

6、项目进行审计。审计机关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应当依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2—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确定,并加强对被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发生的审计费用,政府全额投资建设项目,由财政予以保障;其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可以列入建设项目成本。第十一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执行情况、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时,可以对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咨询等单位和个人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第十二条审计机关

7、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重点审计以下事项:(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二)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情况;(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四)合同签订、履行及变更情况;(五)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情况;(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情况;(七)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情况;(八)土地使用和征收补偿情况;(九)环境保护情况;(十)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情况;(十一)投资控制、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造价情况;(十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咨询等参建单位的履职情况;(十三)投资绩效情况;(十四)其他需要重点审计的事项。第十三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

8、设单位应当维护国家利益,保证建设资金安全,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下列内容:(一)保留适当比例的工程价款,在竣工结算或者决算审计后支付;(二)经审计机关审计的,依据审计结果办理工程价款及相关费用的最终结算;—3—(三)明确工程结算审减率超过10%以上部分所发生的造价咨询等费用承担人。第十四条审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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