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朴年瀛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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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号:2011120011002001上海厚朴年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入伙协议7上海厚朴年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入伙协议普通合伙人:上海厚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入伙人):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据《上海厚朴年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第一条 入伙人自愿成为上海厚朴年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并签署本协议。入伙人声明:1、入伙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入伙人保证出资资金系自有合法资金。3、入伙人已经充分

2、了解合伙企业及其投资的相关情况,同意承担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责任。第二条 合伙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上海厚朴年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经营场所:上海市延安西路728号华敏翰尊国际大厦17H室普通合伙人:上海厚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厚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企业期限:自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至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六日。7第三条合伙企业投资方向和投资目的对中国境内的合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其他非银行类、非证券类金融机构和其他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获得股权分红收益。第四条资金筹集期限1、资金筹集期限为合伙企业设立资金募

3、集账户后_45_日(可提前结束)。普通合伙人有权提前结束或延迟筹集期。2、合伙企业完成资金筹集目标或者资金筹集期限届满后,普通合伙人应将全部筹集到的资金转入银行监管账户,进入投资运作。3、普通合伙人如需调整资金筹集或者投资计划,应事先向全体合伙人进行通报。第五条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认缴数额和缴付期限有限合伙人承诺以货币出资总计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首次出资_______万元,自本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缴足;余额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____月内缴足。有限合伙人缴付出资后,合伙企业向有限合伙人开具出资凭证。第六条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汇入以下账户:开

4、户银行:户名:账号:其他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有限合伙人按照优先受益权形式享受合伙企业利润1、基金成立后有限合伙人最高收益率上限如下所示:实际出资额(M)12个月24个月36个月100万≤M<300万9.8%10.3%11%M≥300万10.5%11%12%2、有限合伙人承诺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转让受益权的,自始按照上述36个月的最高收益率上限计算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有限合伙人保留受益权转让权利的,按照上述不同期间最高收益率上限逐年计算合伙企业利润分配。7有限合伙人承诺不中途转让受益权,但违反承诺中途转让的,按照前

5、一款约定重新计算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多出部分办理转让手续时扣除。3、除上述收益外,有限合伙人不再享受合伙企业其他利润分配。有限合伙人收益不足上述水平时,普通合伙人以在合伙企业所出资之劣后资金补足。第八条 在资金筹集期内,有限合伙人从其出资到达第六条规定的账户时起,开始享受基金投资收益。在资金筹集期结束,有限合伙人从其出资到达监管账户时起,按照第七条的规定享受利润分配。自完成资金筹集之日起,每半年为一个利润分配周期。每个分配周期按照有限合伙人最高收益率上限的50%分配一次。第九条每一利润分配周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当期分配,有限合伙人所得收益汇入其指定的收款账户(见确认、签章页

6、)。第十条优先受益权人在普通合伙人及普通受益权的有限合伙人以其全部出资承担合伙企业亏损前,不承担合伙企业亏损责任。在普通合伙人及普通受益权的有限合伙人以其全部出资承担合伙企业亏损后,合伙企业仍有亏损时,优先受益权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合伙企业亏损责任。第十一条 担保1、普通合伙人委托江苏嘉连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其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2、担保公司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协议第五条和第七条项下的投资本金和收益。3、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约定期限。4、如果普通合伙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造成有限合伙人出资损失时,担保公司承担全额不可撤销连带履约保证

7、责任。5、本协议所对应的担保合同编号为:JLV201203D10第十二条 为保证合伙企业的资金稳定,有限合伙人不得退伙,但可以按照以下规则转让受益权:1、只能在转让开放期转让2、只能向普通合伙人转让3、按照出资时的原值转让74、不得分割转让受益权第十三条自完成资金筹集之日起,每届满12个月,设立一次转让开放期。以满12个月后的第一日为转让开放期的基准日。有限合伙人转让受益权,应当在转让开放期基准日前二个月提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执行事务合伙人,方为有效。合伙企业在开放期基准日开始的15日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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