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ID:37068590

大小:16.18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5-16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_第1页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_第2页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_第3页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_第4页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_第5页
资源描述: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全文)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29日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重庆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全文如下:    序言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遵循平等互惠、循序渐进的原则,达成加强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的意愿;    双方同意,本着世界贸易组织(WTO)基本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逐步减少或消除彼此间的贸易和投资障碍,创造公平的贸易与投资环境;通过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进一步增进双方的贸易与投资关系,建立有利于两岸经济繁荣与发展的合作机制;    经协商,达成协

2、议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标    本协议目标为:    一、加强和增进双方之间的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    二、促进双方货物和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资及其保障机制。    三、扩大经济合作领域,建立合作机制。    第二条合作措施    双方同意,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加强海峡两岸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一、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实质多数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二、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    三、提供投资保护,促进双向投资。    四、促进贸易

3、投资便利化和产业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贸易与投资    第三条货物贸易    一、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货物贸易早期收获”基础上,不迟于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就货物贸易协议展开磋商,并尽速完成。    二、货物贸易协议磋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关税减让或消除模式;    (二)原产地规则;    (三)海关程序;    (四)非关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    (五)贸易救济措施,包括世界贸易组织《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条的协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保障措施协定》规

4、定的措施及适用于双方之间货物贸易的双方保障措施。    三、依据本条纳入货物贸易协议的产品应分为立即实现零关税产品、分阶段降税产品、例外或其他产品三类。    四、任何一方均可在货物贸易协议规定的关税减让承诺的基础上自主加速实施降税。    第四条服务贸易    一、双方同意,在第八条规定的“服务贸易早期收获”基础上,不迟于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就服务贸易协议展开磋商,并尽速完成。    二、服务贸易协议的磋商应致力于:    (一)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    (二)继续扩展服务贸易的广度与深度;    (三)增进双方在服务贸易领

5、域的合作。    三、任何一方均可在服务贸易协议规定的开放承诺的基础上自主加速开放或消除限制性措施。    第五条投资    一、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针对本条第二款所述事项展开磋商,并尽速达成协议。    二、该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建立投资保障机制;    (二)提高投资相关规定的透明度;    (三)逐步减少双方相互投资的限制;    (四)促进投资便利化。    第三章经济合作    第六条经济合作    一、为强化并扩大本协议的效益,双方同意,加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合作: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    (二)金融合作

6、;    (三)贸易促进及贸易便利化;    (四)海关合作;    (五)电子商务合作;    (六)研究双方产业合作布局和重点领域,推动双方重大项目合作,协调解决双方产业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七)推动双方中小企业合作,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    (八)推动双方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    二、双方应尽速针对本条合作事项的具体计划与内容展开协商。    第四章早期收获    第七条货物贸易早期收获    一、为加速实现本协议目标,双方同意对附件一所列产品实施早期收获计划,早期收获计划将于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开始实施。    二、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应

7、遵循以下规定:    (一)双方应按照附件一列明的早期收获产品及降税安排实施降税;但双方各自对其他所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普遍适用的非临时性进口关税税率较低时,则适用该税率;    (二)本协议附件一所列产品适用附件二所列临时原产地规则。依据该规则被认定为原产于一方的上述产品,另一方在进口时应给予优惠关税待遇;    (三)本协议附件一所列产品适用的临时贸易救济措施,是指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第五项所规定的措施,其中双方保障措施列入本协议附件三。    三、自双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达成的货物贸易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协议附件二中列明的临时原产地规则和本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临时贸

8、易救济措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