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7066473
大小:1.12 MB
页数:46页
时间:2019-05-17
《我国刑法增设“水上交通肇事罪”的立法建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分类号:D924.32单位代码:10183研究生学号:2015224043密级:公开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专业学位)我国刑法增设“水上交通肇事罪”的立法建议LegislativeProposalonAdditionof“CrimeofCausingMaritimeTrafficCasualties”totheCriminalLawofChina作者姓名:李思墨类别:法律硕士(非法学)领域(方向):刑法指导教师:李立丰教授培养单位:法学院二〇一八年五月我国刑法增设“水上交通肇事罪”的立法建议Legislati
2、veProposalonAdditionof“CrimeofCausingMaritimeTrafficCasualties”totheCriminalLawofChina作者姓名:李思墨领域(方向):刑法指导教师:李立丰教授类别:法律硕士(非法学)答辩日期:2018年5月23日未经本论文作者的书面授权,依法收存和保管本论文书面版本、电子版本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对本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修改、发行、出租、改编等有碍作者著作权的商业性使用(但纯学术性使用不在此限)。否则,应承担侵权的法律
3、责任。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学位论文,是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投稿声明研究生院:本人同意《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出版章程的内容,愿意将本人的学位论文委托研究生院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
4、)电子杂志社的《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投稿,希望《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给予出版,并同意在《中国博硕士学位论文评价数据库》和CNKI系列数据库中使用,同意按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论文级别:■硕士□博士学科专业:法律硕士(非法学)论文题目:我国刑法增设“水上交通肇事罪”的立法建议作者签名:指导教师签名:年月日作者联系地址(邮编):北京市房山区良乡瑞雪春堂二里31栋1单元703邮编:100240作者联系电话:18611166817摘要摘要我国刑法增设“水上交通肇事罪”的立法建议进入21世
5、纪以来,我国的水上交通运输业蓬勃发展,随之而来的水上交通事故也逐渐增加,虽然有关部门加大了监管力度,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但水上交通事故仍然屡见不鲜,特别是追究水上交通肇事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也呈上升趋势,水上交通肇事犯罪虽然不像交通肇事罪那样频发,但水上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害,社会危害性巨大。根据现行规制水上交通肇事的法律法规的现状来看,由于历史上的原因,令出多门、互不隶属,没有一个科学完整的立法体系,对一时的水上交通肇事行为具有指导意义,但从长远来看其对规制水上交
6、通肇事行为缺乏规划性和普遍性。根据我国现行刑法来看,我国在铁路运输领域和航空领域均设立了相关罪名,但在规制水上交通肇事行为上一直没有明确的罪名,都是依据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进行定罪量刑的。交通肇事罪在规制水上交通肇事行为时,一方面存在忽略当事人主观恶意大小,违背刑事法律关于过失犯的基本法律原则和理论,忽视水上交通运输行业特征及水上交通事故特征等缺陷与不足,无法涵盖所有的水上交通肇事行为;另一方面从交通肇事罪的法条本身来看,水上交通肇事行为违反的相关规范定义模糊,水上交通肇事行为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造成严
7、重后果的判断标准过低,这就进一步人为造成了司法不公,有损司法的权威性。为了解决以上问题,迫切需要根据水上交通运输行业特点、水域特征、事故发生特征,增设“水上交通肇事罪”来弥补立法上的空白,科学合理的对水上交通肇事行为进行规制。本文通过从我国水上交通运输发展状况、现行规制水上交通运输的法律规范的现实情况出发,运用语义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逻辑分析方法、案例研究方法,对水上交通肇事行为在刑法规制的特殊性、现有刑事法律规范中规制水上交通运输行为的罪名存在的缺陷与不足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了增设“水上交通肇事罪”的
8、现实必要性和法律必要性。另外,以交通肇事罪为立法蓝本,结合水上交通运输行业的特点和行为特征明确了“水上交通肇事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刑事责任以及与其他犯罪的联系和区别,从而能够权威有效的解决水上交通事故罪与非罪的问题,细化了“水上交通肇1摘要事罪”的适用条件,明确了“水上交通肇事罪”与相近罪名的界限,建立并完善了追究水上交通肇事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有效途径,填补了在规制水上交通肇事行为上的立法空白。当前中国在进行法治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