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政策调控的法学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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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类号:D90单位代码:10183研究生学号:5201098121密级:公开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卢亮2018年6月房地产市场政策调控的法学批判ACriticalAnalysisofjurisprudenceonthePolicyRegulationintheRealEstateMarket作者姓名:卢亮专业名称:法学理论研究方向:法理学指导教师:姚建宗教授学位类别:法学博士培养单位:法学院论文答辩日期:2018年6月2日授予学位日期:年月日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组成:姓名职称工作单位姓名职称工作单位盲

2、审专家正高级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主席:徐祥民教授浙江工商大学盲审专家正高级中南大学委员:徐亚文教授武汉大学盲审专家正高级中国海洋大学张文显教授吉林大学宋显忠教授吉林大学李拥军教授吉林大学未经本论文作者的书面授权,依法收存和保管本论文书面版本、电子版本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对本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修改、发行、出租、改编等有碍作者著作权的商业性使用(但纯学术使用不在此限)。否则,应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学位论文,是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

3、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投稿声明研究生院:本人同意《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出版章程的内容,愿意将本人的学位论文委托研究生院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的《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投稿,希望《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

4、文全文数据库》给予出版,并同意在《中国博硕士学位论文评价数据库》和CNKI系列数据库中使用,同意按章程规定享受相关权益。论文级别:□硕士■博士学科专业:法学理论论文题目:房地产市场政策调控的法学批判作者签名:指导教师签名:年月日作者联系地址(邮编):作者联系电话:中文摘要房地产市场政策调控的法学批判在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与房地产市场政策频繁调控的繁华与喧嚣背后,是众多调控政策不断面临合法性质疑的现实窘境。虽然法学界从法治维度结合部门法学的诸多原理,对政府市场调控权的无序扩张在宏观经济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

5、、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立法质量等方面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并提出一系列的立法完善建议,但是其研究成果没能实现对制度革新的引领,房地产市场政策调控领域仍然是一块巨大的法律飞地和法治盲区。因此,研究聚焦于破解房地产市场政策调控中法律困境产生的理念与制度根因,为扭转房地产市场调控中政策与法律关系的失衡与功能的失调贡献理论思考与制度建议。在综合考察新中国房地产发展的历史进程、房地产市场政策调控的现实绩效与政策运行的“合法性”困境基础上,归纳出房地产市场领域的“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这一模式,一方面构

6、造了特殊的“准市场空间”,使房地产市场实际成为需求方之间、供给方之间与地方政府之间三个层面重合竞争的博弈平台,市场主体间的竞争被扭曲为“政商同盟”间的“地方政绩竞争”;另一方面,这种模式直接引发了房地产市场调控领域政策与法律关系的失衡,即政策突进的合法性困境和法律体系呈现出的结构性与功能性的“法律空洞化”问题。房地产市场领域的“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以“重政策轻法律”的国家治理观念为逻辑起点,以政府直接干预市场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和以中央政府在经济方面向地方“无约束”的分权机制为制度基调,以追求政府配置

7、经济资源的效率为目标,在市场治理的制度体系的构建中,呈现为以政策演进为主而以法律完备为辅的混合模式。改变房地产市场领域的“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一方面,要适时调整政府在房地产市场的功能和定位,使其回归宏观经济调控、微观市场监管、临时性紧急干预的经济职能本位,还市场自发秩序的成长空间;并落实基本住房需求公共保障和公民适足住房权维护的社会保障职能,实现住房供应效率与住房分配公平之间的平衡。另一方面,必须从政策之治向法律之治转型,协调发挥政策与法律的各自的功能,在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权力规制与权利保障之间实

8、现平衡。1从政策之治与法律之治的平衡维度来构建房地产市场调控法治化的治理框架,首先从价值层面,通过解析政策合法性在基准层次、增益层次和至善层次对公共政策伦理的促进功能,来确立政策合法性是公共政策伦理正当性的基本保障;其次,在逻辑层面,通过阐明在当下的社会转型期,社会制度控制体系转型、国家治理转型、经济与社会发展驱动模式转型的共同要求,都指向从计划经济的行政控制转型到市场经济的法律控制;并且必须通过促进制度结构内部变迁的同步性,即经济运行方式转变、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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