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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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王兆春保修期辨析:屋面防水施工单位(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发展商(建设单位)业主5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从房屋交付之日起区分:5年是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要求,3年是商品房售后保修的要求。41.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要求,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建筑工程的屋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014年综合能力考题)A.2年B.3年C.5年D.设计确定的最低使用年限《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

2、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综合能力》新版P35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

3、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日 建设部发布从1998年9月1日起实施。第五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

4、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制度政策》新版P202第六条 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   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制度政策》新版P20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2000年6月30日发布施行。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

5、期限为:㈠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㈣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第八条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综合能力》新版P354第十三条 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第十四条 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

6、责任方追偿。第十五条 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七条 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保修范围:㈠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㈡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限。第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出的商品房保修,还应当执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1998年7月20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

7、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第四条《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物业保修期有关知识建设部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还详细规定了一些房屋各个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主要包括: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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