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6992640
大小:26.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5-04
《林木赔(补)偿协议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林木赔(补)偿协议书甲方:芒康县人民政府乙方:西藏自治区交通厅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经国家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基础【2009】3170号)和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10】348号)文的批复,芒康县人民政府、芒康县林业局、西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和西藏自治区交通厅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等单位现场调查确定,拟使用林地面积为13.2460公顷,其中永久占用林地8.8147公顷(132.22亩),临时占用林地4.4313公顷(66.47亩)。该项目拟占用林地均为国家重点防护林(13.2460公顷),活立木蓄积量46.7立方米。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林地补偿达成如下协议:另外该项目拟
2、占用四旁植树共530株(杨树312株、柳树218株)经济林木14587株(核桃)林地权属为国有,林木权属为集体和个人。一、林地面积、树种、龄组及蓄积经现场调查,根据项目布局图和施工设计图结合现场调查确定征占用林地面积为13.2460公顷(198.69亩),蓄积为46.7立方米。该项目拟占用林地的乔木树种为高山松,均系天然林,另外四旁植树共530株(杨树312株、柳树218株)经济林木14587株(核桃)林地权属为国有,林木权属为集体和个人。二、赔(补)偿金额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协议,人工林林木补偿按照1870元/m3进行补偿,补偿费用为80036元(捌万零叁拾陆元整);一次性赔偿
3、灌木林为204038.7元,林木赔偿按薪炭林市场价格2倍计算,据调查市场价格为500元/公顷,补偿标准为元1000/公顷,补偿金额共计:204038.7元(贰拾万肆仟零叁拾捌元柒角);另外四旁树木按照1870元/m3,补偿费用为672078元(陆拾柒万贰仟零柒拾捌元整),合计补偿752114元(柒拾伍万贰仟壹佰壹拾肆元)。一、林木归属赔偿后的林木如需采伐,采伐的林木权属为国有的归芒康县林业绿化局所有。另外,所有的四旁树归乡人民政府、个人所有。依据芒康县人民政府与西藏自治区交通厅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签订的《318线川藏公路(西藏境)海通沟兵站至东达山段整治改建工程协议》,该补偿费
4、用将由《318线川藏公路(西藏境)海通沟兵站至东达山段整治改建工程协议》中的费用支付给芒康县人民政府。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甲方已签法人为顿珠次仁)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已签法人为骆涛)年月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