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通用)参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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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采购合同合同编号: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的采购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第一条标的物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暂估数量暂估价款(元)小计总计暂估总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备注:本合同报价采固定单价。数量为暂估量,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甲方购买的建筑材料的暂估总价位人民币(大写)元整¥元;甲方扣除出卖人结算总价5%作为建筑材料的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返还给乙方,在质

2、保期内如建筑材料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履行保修义务,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作为罚款,质保金在保修期内不计利息。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乙方所供的建筑材料由乙方送样品至现场经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确定后由乙方报验,合格后方可成批量进货。乙方应在样品上确认签字,封样保存。样品作为甲方对乙方进场材料的检验标准,乙方到场的每批材料均需与样品一致。乙方所供的建筑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进场提供厂家资质、检验报告、合格证。符合国家标准。第三条甲方对标的物产地、品种、厂家的限制:第四条交(提)货地点和方式:

3、合同签订之日起34日内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书面通知)供货,交货地点工程施工现场,若未按甲方要求时间供货至现场,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装卸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全部费用。第六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全部费用。第七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施工过程中所有损耗由乙方承担,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第八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国家标准、双方确认的图纸、技术交底函件、洽商记录或其他书面约定、承诺书、投标报价书等作为验收标准;货到指定地点3日内,甲方组织并完成验收,若有异议当即书面通知乙方,乙方8小时

4、内将标的物全部退场,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违约责任以及工期延误的各项损失。甲方指定的收料人员为。第九条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随标的物备齐,与标的物一并移交。第十条第十条结算、支付及期限:支付方式:网上银行汇款或银行承兑汇票。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其在国家税务机关购买的合规、合法的发票,由于发票的不真实、不合规、不合法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如果乙方不能提供本公司正式发票时,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该合同的全部合同价款,同时对乙方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罚,处罚额度为该合同总价款的5%。第

5、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时间供货的或因标的物不符合要求退场重新供货,处合同总价款5%/天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2、建筑材料到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卸货。若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处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由此造成货物的损坏、丢失等情况全部由乙方承担。3、4乙方在施工现场卸货时,若造成现场物品损坏或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出现不合格建筑材料,乙方无条件退换。若乙方未能及时退换不合格建筑材料,处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由于出现不合格

6、建筑材料所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不得以材料款未支付或单方要求调增合同价款等为由中途停止供货。若在甲方未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单方中途停止供应建筑材料,视为乙方违约,对乙方处建筑材料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6、甲方购买的建筑材料,在甲方未验收交接之前均由乙方保管,无论丢失、损坏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7、甲方购买的建筑材料,经甲方现场人员验收后发生的建筑材料损坏、丢失与乙方

7、无关。进场未验收的建筑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损坏、丢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8、经国家授权的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因乙方供应材料的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对第三方的赔偿。9、甲方和乙方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第十二条如需要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第十三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向北京市朝

8、阳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四条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1、本合同在履行中认量认价单据等各类涉及结算的凭证的最终签认权限属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总承包部在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其他人员不具备最终签认权,未经项目经理审核签认的各类凭证不能作为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42、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总承包部对本合同的最终结算确认权属总部,由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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