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投资经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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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经营协议目录合作投资经营协议目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第二章                                                投资项目的名称和合作投资的地区第三章第三章                                                合作投资目的、期限和经营范围第四章第四章                                  

2、              合作投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第五章第五章                                                投资合作、具体运营模式及授权要约注意事项第六章合作投资项目的组成形式及特别约定第七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第八章投资事务的执行及其相关权利与义务第九章单店合伙人的出资及变更事项第十章权利、义务第十一章违约责任第十二章争议解决办法第十三章单店的解散、清算第十四章其他事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3、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二条合作投资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第三条本协议条款只要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相冲突,均以本协议为准。第四条本协议经合作投资双方或其代理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作投资双方及单店合伙人按照相关的投资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第二章投资项目的名称和合作投资的地区第五条合作投资项目名称翠峰苑火锅餐饮业务(名称与工商登记不一致的,以登记为准)第六条经营区域:以下若干投资人就投资创办地址位于有关问题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投

4、资项目名称、地点、负责人、合作期限:6.1项目名称:6.2法定地点(以该项目《房屋租赁合同》地址为准):6.3工商登记形式:个体工商户,负责人:6.4合作期限(以该项目《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为准):合作期限为年,即:年月日—年月日第三章合作投资目的、期限和经营范围第七条合作投资目的:为了保护全体投资人的权益,使本合作投资项目取得最佳经济效益。第八条投资经营期限为年。第九条经营范围是时尚火锅类及其加盟管理、商业辅助管理、广告文化创意。第四章合作投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第十条合作投资人共个,分别是

5、:投资人姓名、住所、出资方式、投资比例、缴付期限:序号投资人投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身份证号码住址1翠峰苑20%2货币资金3 货币资金 4 货币资金  5 货币资金  6  货币资金  7 货币资金  8 货币资金  9 货币资金  10  货币资金  11  货币资金  12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投资人的以上投资应于年月日缴付完毕。第五章投资合作、具体运营模式及授权要约注意事项第十一条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及资金管理11.1经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在合作期限内,该投资项目全权委托威海市翠峰苑餐饮有

6、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峰苑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翠峰苑”品牌、“翠峰苑”商标、商号、名称、CIS(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理念识别系统、企业行为识别系统、企业视觉识别系统)等技术产权归翠峰苑公司所有,投资人共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该店仅享有使用权。11.2当投资人投资收回60%后,所产生实际利润的80%由各合伙人按其出资比例进行分成,即翠峰苑公司占20%利润,全体投资人占80%的利润。11.3合伙期内该项目的资金交由项目带头人指定的账号,并由翠峰苑公司及投资带头人共同管理使用。11.4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共

7、同推举的财务人员对该店进行独立核算。在该店开业后30天内,由翠峰苑公司主持召开该店投资决算会议,并提供详细的资金使用明细表;每月15号前提供上月财务报表。第十二条投资项目的损益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及债务清偿原则12.1损益分配原则:合伙人按照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12.2利润分配时间:在无特殊情况下,当该项目所实现的净利润超过投资总额10%时,商讨利润分配方案,按季度进行利润分配。12.3债务清偿原则:合伙人按照其上述出资比例分担债务。第十三条合伙人投资份额的转让13.1合伙期未满三年时,合伙

8、人的投资份额不得转让,合伙期满三年后,转让价格不能高于该单店原始出资额。13.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13.3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十四条提取风险准备金14.1提取比例:在所有合伙人收回其投资总额的60%前,不予提取;在所有合伙人收回其投资总额60%后,按净利润的5%提取,当累计提取额达到投资总额的10%时或达到十万元人民币时,不再提取。风险金按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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