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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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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工承揽合同 定 作 方(甲):地 址:法定代表人:承 揽 方(乙):_地 址:法定代表人:_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加工承揽原材料及样品、图纸要求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1)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
2、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定做方对承揽方的工作有权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对承揽工作不得违法分、转包。(2)承揽方收到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后,应按定作方指定的检查方法立即对原材料进行检查,并将其结果在检查完毕后____天内向定作方报告。不符合定作方规格要求的原材料不能用来生产指定产品。3.凭样品、图纸完成工作的。(1)定作方应封存样品、图纸,并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承揽方按样品、图纸完成工作任务,合同履行完毕之日由定作方交付
3、与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产品。(2)承揽方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产品与样品相同,定作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仍然应当符该种物的通常标准。4.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第二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型号、产地、生产厂家、数量、质量、单价: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方按下表标准提供: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厂家数量质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单价(元)总金额 (注:如空格不够用,可以另设合同附件,写明见合同附件二) 2.2定作方于年月日之前提供原材料。2.3承揽方收到定作方提供
4、的原材料之日起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日内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定作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条 加工成品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尺寸要求3.1质量要求:(应明确填写要达到的质量标准是国标还是行业标准,必须要写全称)3.2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如硬度、强度、韧性、抗腐蚀、抗氧化等各种物理化学参数)3.3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5、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第五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调换或重做,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调换或重做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
6、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
7、、更换、补交等),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六、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七、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
8、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八、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九、在加工承揽过程中,承揽人应当如实的向定作人反映工作情况,不得故意隐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十、对于定作人对工作所作的指示,提出的技术的变更,承揽人应当接受定作人指示,改进自己的工作,但是定作人的监督应以必要为限,合同中规定监督、检验方法的,应按照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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