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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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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合同合同编号:产品类别:签订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甲方:中汽海荧配件连锁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第一条合同标的1.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价格等详见附件一《产品数据登记表》。2.交货时间、交货地点、采购数量及金额以甲方发出并经乙方确认的《产品订购单》为准,《产品订购单》标准模版作为附件二。3.以上产品价格原则上均已含17%增值税且包含售后服务、包装等费用;如需调整双方按照采购清单的约定执行。第二条产品标识及包
2、装条款1.乙方提供的包装要符合长途运输要求,以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防湿、防潮、防震、防锈,并能经受正常搬运。如果产品有特殊要求时,乙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永久性的标明“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及“切勿受潮”等字样。2.乙方产品必须用中文清晰完整地标识厂名、厂址、品牌,以便甲方能够进行质量追溯,否则由于标识不清引起的一切责任应由乙方承担。3.产品包装箱外面应注明:产品编号(中汽连锁编号)、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注意事项、生产厂商、专供中汽连锁字样。包装箱内应放置1份装箱清单。4.乙方产品包装应保证使产品在交付终端客户时满足安全、无锈蚀、无损伤、
3、功能性完好等质量要求。5.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方便独立单件上架进行销售,并方便客户携带运输和拆装。第三条交货条款1、甲方定货时必须由甲方经办人签字后并由甲方盖章以传真、邮件或其它方式交给乙方,乙方必须在收到此订单之日起两天之内将此订单签字回传,否则,甲方则视作此订单未被接受。采购合同62.交货周期:乙方应在《产品订购单》收到后10天内将甲方所需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如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解决。3.交货附件:乙方按《产品订购单》向甲方提供产品时,包装物内应同时提供供货(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等;如乙方从其他二级供货商采购产
4、品,应提供其清单及合格证明,进口货物还需提供进口原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第四条验收条款1.乙方所供产品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如无上述标准,按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如上述标准均无,按双方协商的质量标准。2.乙方所供产品不得以不合格品或其他厂家产品代替。如违反该诚信原则,除按合同中要求的产品重新供货外,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甲方对乙方产品所做出的合格确认,并不能免除乙方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产品责任和违约责任,即乙方不因甲方对其产品验收合格而作为产品质量免责理由。4.乙方供应的货物由甲方指定
5、的物流中心签收总件数及验收外包装完好情况。验收合格后,由于甲方或物流环节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确认系乙方原因漏装或少装货物,应该随后补齐。5.验收标准:如按样品生产的,以双方确认封样的样板作为收货标准进行验收;如非按样品生产的,按本条款第一项之标准。第五条 质量条款1.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其产品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最新的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要求;产品保用期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乙方承诺产品质量高于前述规定的,按照乙方的承诺执行。2.乙方提供的电子产品适用于国家3C标准的,必须执行。3.乙方对产品
6、的质量负最终的责任,乙方不因其提供的产品经验收合格而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产品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赔偿责任,任何由于乙方部分或全部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或者部分进行相应赔偿4.供应商应提供《供货产品质量承诺》。乙方承诺在交货后三个月内,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包换,如已使用过的产品或人为破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5.不合格产品处理1)对于常规的不合格品处理:对于终端客户退回的不合格品,由客户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单》,一式肆份,两份寄供应商(其中第一份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时寄出,第二采购合同6份随扣款发票寄出),两份甲方留底,如对不
7、合格品存在争议,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如属不合格品,费用由乙方承担,属合格品,费用由甲方承担。2)对于重大质量事故处理:甲方在第一时间内邀请乙方到现场分析原因,属于乙方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不属于乙方责任的免除乙方质量责任。6、乙方所售电子电器产品,以安装日期起计算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同一型号的新产品,但甲方必须填写保证卡寄回乙方,售后服务(质保期)才能起算7.电子产品质保期内,乙方免费给予甲方或最终用户修理或更换,负有包修包换义务;质保期外,乙方给予甲方的最终用户提供优惠价格。第六条滞销产品处理为及时盘活产品,以
8、达到及时周转、降低成本的目的,针对甲方自订购之日起3个月内在市场上滞销的产品采用以下方式处理:由甲方将滞销产品以货易货的方式,换取同类产品同等金额的货物。置换货物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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