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6911509
大小:291.91 KB
页数:37页
时间:2019-05-10
《《著作权的内容》PPT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4.0著作权的内容、取得和期间4.1著作权的内容(1)一、著作权的内容概述著作权的内容,是指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它是著作权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国对著作权内容的规定差异较大,主要有两种立法例:1、英美法系国家,它们认为作品是一种仅具财产性的商品,其法律保护应侧重于作品而不是作者,保护的实质是防止他人擅自使用体现作品的物体。因此,著作权中仅规定著作财产权,而没有规定体现专属于作者的人格和身份的人身权利。4.1著作权的内容(2)2、大陆法系国家,认为著作权来源于创作本身的天赋人权,作品作为作者人格的反映,它们之间存在着
2、一种密不可分的身份关系,著作权的保护实质是保护作者的智力创作。因此,这些国家的著作权法都确认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并认为对人身权利的保护应高于对财产权利的保护。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内容的规定,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这两类权利的关系表现为,财产权的实现必须以人身权为前提,人身权决定了财产权的归属。4.1著作权的内容(3)二、著作人身权1、著作人身权的含义: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是与著作财产权相对应的一种权利。著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历史上的著作权法又称“作者人格权”。这种权
3、利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在确认著作人身权的国家中,对人身权内容的规定也不尽相同。《伯尔尼公约》规定的人身权包括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两项。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人身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性和保护作品完整性权。4.1著作权的内容(4)2、著作人身权与民法上人身权的区别两种人身权保护的主体不同两种人身权保护的客体不同两种人身权产生的根据不同两种人身权保护对象的特点不同两种人身权消灭的原因不同两种人身权受侵犯的情况不同两种人身权可转让的程度不同两种人身权受侵犯后,权利主体所获救济不同4.1著作权的内容(5)3、著作人身权的内容:(1)
4、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1)1、发表权的含义: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所谓发表,即公之于众,即指权利人把其作品向不特定的公众合法地公开,使作品从个人控制的私密状态进入社会公众场合,使公众能够自由地接触、了解和利用。确定作品是否发表,应考虑以下两方面的因素:(1)权利人主观上有发表作品的意愿,意识到自己即将把作品公之于众,发表的后果不违背其本意。(2)权利人客观上有发表作品的行为,并具有作品被发表的事实。发表权(2)2、发表权的内容(1)权利人有权决定作品是否公开;(2)权利人有权决
5、定采用何种方式公开;(3)权利人有权决定作品的公开时间、公开的地域范围。3、发表权的行使发表权作为一项著作人身权,一般为作者所有。但由于发表权的特殊性,许多国家的著作权法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发表权也可以由其他人行使,或对发表权的行使加以一定的限制。发表权(3)(1)人物肖像作品的发表,一般需经肖像权人同意,但对知名人士和官员的肖像可因司法、治安、庆典的需要而复制,并可在不损害肖像人声誉的情况下展览、出售。意大利、俄罗斯等国家的著作权法有类似规定。(2)书信、日记等作品的发表,有的国家的著作权法规定需经作者和原件持有人同意,如意大利
6、,也有的国家的著作权法规定由作者和原件的合法持有人分别享有,但涉及作者或他人名誉的除外。(3)委托作品和职务作品的发表权一般取决于其著作财产权的归属。在我国,委托作品的发表权归属可以委托合同中确定,职务作品的发表权则按著作财产权的归属来确定。发表权(4)(4)某些转让著作权的行为,应推定作者同意发表其作品。(5)发表权可在作者死亡后,通过继承的方式由其继承人行使,只要作者生前没有明确反对发表该作品。署名权(1)1、署名权的含义: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2、署名权的内容(1)作者有权决定在作品上署保或不署名、署
7、真名或署假名;(2)原作作者有权在有关演绎作品上署名;(3)以出版、编辑、转载、表演、播放、录音录像、摄制电影电视等方式使用作品时,作者有权要求作品使用者标明或说明其身份;(4)作者有权禁止未参加作品创作的人在自己的作品或合作作品上署名;(5)作者有权禁止他人冒用自己的署名发表或发行作品。署名权(2)3、署名权的行使作者对不同类型作品的署名权的行使是有差别的。文字、图形、绘画等作品以印刷出版的方式使用时,可直接以文字的形式在作品的复制品上署名;文学、音乐、戏剧等作品以广播、录音录像、表演、摄制电影电视等方式使用时,应以适当的方式
8、说明或标明作者在作品上的署名;立体的雕塑、雕刻作品、摄影作品须在展览、电视播放中注明作者身份;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则应在影片或图像中以字幕的方式标明作者的署名;建筑作品,设计者很难直接在建筑物上署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建议各国在保护建筑作品作者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