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内容与形式》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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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8/171第四章合同的内容与形式2021/8/172第一节合同的条款当事人依程序订立合同,意思表示一致,便形成合同条款,构成了作为法律行为意义上的合同的内容。合同条款固定了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成为了法律关系意义上的合同的内容。提示性条款主要条款普通条款一、提示性的合同条款为了示范较完备的合同条款,《合同法》第12条规定了如下条款,提示缔约人: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021/8/1732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多数学说认为合同关系的标的为给付行为,而《合同法》第12条

2、所规定的标的,通常不是学说所指的标的,二是标的物,于是才有所谓标的的质量、标的的数量等用语2021/8/1743质量和数量。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是确定合同标的的具体条件,是这一标的区别于同类另一标的的具体特征。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若能通过有关规则及方式推定出来,则合同欠缺这样的条款也不影响成立。2021/8/1754价款或酬金。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酬金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5履行的期限。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违约与否的因素之一,十

3、分重要。履行期限可以规定为即时履行,也可以规定为定时履行,还可以规定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2021/8/1766履行地点和方式。履行地点是确定验收地点的依据,是确定运输费用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受的依据,有时是确定标的物所有权是否移转、何时转移的依据,还是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之一。履行方式履行的地点、方式若能通过有关方式推定,则合同即使欠缺它们也不影响成立。2021/8/1772021/8/178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债务,是守约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重大,合同对

4、此应予明确。当然,违约责任是法律责任,即使合同中没有违约责任条款,只要未依法免除违约责任,违约方仍应负责。2021/8/1798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含有解决争议运用什么程序、适用何种法律、选择哪家检验或鉴定的机构等内容。2021/8/1710二、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欠缺它,合同就不成立。合同的主要条款,有的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有的是由合同的性质决定的,有的则由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合同法》第12条规定的合同条款中,当事人条款和标的条款是主要条款。202

5、1/8/1711三、合同的普通条款合同的普通条款,是指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条款。它包括以下类型:1法律未直接规定,亦非合同的类型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当事人无意使之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的条款。2021/8/17122、当事人未写入合同中,甚至从未协商过,但基于当事人的行为,或基于合同的明示条款,或基于法律的规定,理应存在的合同条款。该条款是实现合同目的及作用所必不可少的,只有推定其存在,合同才能达到目的及实现其功能。该条款对于经营习惯来说是不言而喻的,即它的内容实际上是公认的商业习惯或经营习惯。该条

6、款是合同当事人系列交易的惯有规则。2021/8/1713该条款实际上某种特定的行业规则,即某些明示或约定俗成的交易规矩在行业内具有不言自明的默示效力。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成为合同的普通条款。2021/8/17143特意待定条款。这是当事人有意将某些合同条款留待以后谈判商定,或由第三人确定,或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确定。2021/8/1715第二节合同权利与合同义务合同的内容,从合同关系的角度讲,是指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它们主要由合同条款加以确定,有些则由法律规定而产生。一、合同权利合同权利,包括合同债权

7、以及形成权、抗辩权等权利。所谓合同债权,是指债权人根据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向债务人请求给付并予以保有的权利。1合同债权是请求权。2合同债权是给付受领权。3合同债权是相对权。2021/8/17162021/8/17174、合同债权具有平等性。合同债权仅有相对性,没有排他性,因此对同一客体可成立多个合同债权,并且不论发生先后均以同等地位并存。债权的平等性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或者认可的程序和途径加以改变。5、合同债权具有请求力、执行力、依法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6、合同债权效力的排除。2021/8/

8、1718二合同义务(一)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合同义务包括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给付义务分为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所谓主给付义务,简称为主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所谓从给付义务,简称为从义务,是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功能的义务。其存在的目的,不在于决定合同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满足的义务。2021/8/1719从给付义务发生的原因如下:(1)基于法律的明文规定(2)基于当事人的约定(3)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及补充的合同解释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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