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PPT课件

《刑法修正案八》PPT课件

ID:36846509

大小:1.19 MB

页数:60页

时间:2019-05-10

《刑法修正案八》PPT课件_第1页
《刑法修正案八》PPT课件_第2页
《刑法修正案八》PPT课件_第3页
《刑法修正案八》PPT课件_第4页
《刑法修正案八》PPT课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刑法修正案八》PPT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刑法修正案(八)》解读彭英2011年5月5日视频(总体情况)总则部分的修正(一)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突出对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犯罪的宽大处理。1、犯罪时已满七十五周岁,规定为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刑法修正案(八)》第一条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原则上不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第三条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2、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宽大处理方面,最大的变

2、化有以下两点:(1)未成年人再犯不认定为累犯,不得从重处罚。《刑法修正案(八)》第六条将刑法第六十五条的累犯条款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2)有条件地免除未成年罪犯的前科报告义务。修正前的刑法第一百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修正后的刑法在该条中增加了一款:“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

3、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二)总结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确立了新的刑事司法制度。1、刑事禁止令制度《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条、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对罪犯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禁止令视频)2、社区矫正制度在《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中,分别规定了对于被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三)进一步规范和限制自由裁量权1、修正前的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

4、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刑法修正案(八)》第五条进行了规定,即“本法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2、对于适用缓刑的条件予以了具体规范。关于适用缓刑的条件,修正前的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此次修正中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于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

5、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再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四)适当延长自由刑的刑期,确保刑罚体系的科学性和刑罚执行的公正性。1、延长了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和无期徒刑罪犯的实际执行时间。修正前的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此次修正为:“判

6、处死刑缓刑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在修正后的刑法第五十条中,还增加了一款限制减刑的规定,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2、对于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期予以了延长此处只针对有期徒刑的数罪并罚问题作出了修

7、正,将数罪并罚后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的规定修正为:“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五)总则部分的其他修正要点1、扩大了特别累犯的范围此次修正中将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亦列入了特别累犯的范围,规定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2、将坦白规定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在刑法第六十七条关于自首的规定中增加了一款,即“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

8、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3、删去了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关于“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4、将不适用缓刑的范围,由仅限于累犯修正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二、关于分则部分的修正1、大幅度减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