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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5
《飞机乘客离境税申请退还税款》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民航處CivilAviationDepartmentTheGovernmentoftheHongKongSpecialAdministrativeRegion飛機乘客離境稅-申請退還稅款姓名(中文)*(英文)*詳細地址(英文)*電郵/電話/圖文傳真(可選擇不填寫)離境(離開香港)之飛機航班編號離境日期*(請以正楷填寫)I.本人申請退還乘搭上述離境航機所繳付的離境稅。II.本人確認根據本頁背面備註(i)第項,本人應獲得豁免繳付離境稅。III.附上(必須提交以下檔,否則不能處理退款申請):(i)繳稅證據(例如顯示已繳付離境稅的機票正本或電子機票列印本);(ii)上述日期離境
2、航班的登機證(即傳統登機證正本或電子登機證列印本);(iii)相關抵港航班的登機證(即傳統登機證正本或電子登機證列印本)-只適用於過境乘客,見本頁背面備註(i)1;(iv)有申請人姓名的正本船票-只適用於乘搭跨境渡輪抵達香港國際機場換乘飛機離開香港的乘客,見本頁背面備註(i)2;及(v)支持提出豁免申請的有關文件-以上(iii)及(iv)之乘客:顯示乘客姓名的身分證明文件之影印本(例如香港身份證、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其它乘客-見本頁背面備註(i)3-9。申請人簽署日期注意事項1.申請人須在航機離境後四個星期內把申請書郵寄至:民航處財務部收入組(地址-香港大嶼
3、山香港國際機場東輝路1號民航處總部辦公大樓五樓)。2.如乘客身分證明文件上的姓名有別於機票/電子機票/直升機機票/船票/登機證上的姓名,則應請航空公司/乘客服務代理人/直升機航運公司/船公司證明其身份,或提交令民航處處長信納的文件證據,否則本處不能處理退款申請。3.除在以下注意事項(4)之申請或已獲得申請人在填妥的「授權書」(見附件)另有授權外,稅款將會以申請人為抬頭的劃線支票(港幣)退還給申請人(見備註(ii))。4.位於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七樓離港大堂E行段的「飛機乘客離境稅」櫃檯,接受以下人仕申請港幣現金退稅:(a)申請人;或(b)在申請人填妥的「授權書」(見附件)獲授權的人。
4、由本處填寫核實豁免權准予退還港幣元簽署簽署職銜職銜日期日期DCA216(Revised6-2014)TC1.doc備註(i):項目豁免類別所需文件1.在同一天內*乘搭飛機抵港**及乘搭飛機離港**抵港航班的登機證的乘客(不論在離港前,有沒有經過入境檢查)。(即傳統登機證正本或電子登機證列印本)及*“同一天內”指同一曆日顯示乘客姓名的身分證明文件之影印本即香港時間於00:00至23:59內。(例如香港身份證、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指飛機預定抵港及預定離港的時間。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在香港國際機場過境轉機的乘客,如果沒有經過入境檢查,豁免條件就沒有“同一天內”的規定。)2.乘搭跨
5、境渡輪抵達香港國際機場換乘飛機離開香顯示乘客姓名的身分證明文件之影印本港的乘客。(於跨境渡輪碼頭辦理登機手續時已(例如香港身份證、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護照或領取退稅劵的乘客,若沒有在轉機當日往香港國其他旅行證件)。際機場海天碼頭退款櫃檯取回稅款,請直接聯絡有關航空公司取回稅款。如當日並沒有領取退稅劵,就只可以郵寄方式向民航處申請退還稅款。)3.因《國際組織及外交特權條例》(第190章)或外交特權-載有下述資料的護照影印本:《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條例》(第558章)的-護照類別(例如:外交人員、官員等)實施而有權獲豁免繳付稅款的乘客。-屆滿日期;及-個人資料國際組織-身份證或有關
6、組織簽發的證明檔的影印本。4.屬以下類別的乘客—有關領事館發出的證明文件或領事團身份證的影印本。(a)《人事登記規例》(第177章,附屬法例)第2條指的領事或領事館職員及其同住的家庭成員;或(b)受雇專為駐香港領事館的領事或領事館職員提供私人服務者,而他們是有關領事館所代表國家的室國民,並純粹由於提供上述服務而被帶來香港;或(c)因《領事關係條例》(第557章)的實施而有權獲豁免繳付稅款的乘客。5.歐洲共同體委員會委派的具有歐洲共同體成員國有關辦事處(香港)發出的證明文件或領事團身份證的影國籍且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印本。辦事處的主任和人員,以及構成他們同一戶口之家屬。6.
7、國際結算銀行亞太區代辦處的委派代表且不具有香港特區政府簽發的名譽領事及官方認許機構代表身份中國公民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以證明書的影印本。及構成他們同一戶口之家屬。7.國際金融公司東亞及太平洋地區辦事處及世界銀香港特區政府簽發的名譽領事及官方認許機構代表身份行東亞及太平洋地區私營發展部辦事處的委派代證明書的影印本。表且不具有中國公民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8.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駐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處香港香港特區政府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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