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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4
《外籍人士薪资所得扣缴所得税相关规定与本校执行方式》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外籍人士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相關規定與本校執行方式以下之說明適用之於外籍人士,包括外籍、華僑(未設籍)、港澳、與大陸人士,但專任外籍教授除外。一、非本國籍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相關規定為何?依稅法規定同一曆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支領工作酬勞者(亦稱為納稅義務人)在華居留未滿183天者(以下簡稱非居住者),酬勞按給付額扣取18%,但個人全月薪資給付總額(日曆月)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按給付額扣取6%;支付酬勞的單位須於給付10日內至國稅局辦理申報,繳清稅款。在華居留滿183天者(以下簡稱居住者)的薪資扣繳稅率
2、與本國籍納稅義務人一致(所得給付額不超過NTD40,000,不預扣所得稅;單次所得給付額超過NTD40,000以5%扣繳),並須要於翌年至國稅局辦理結算申報所得稅;但若於申報期限開始前離境者,可於離境前至國稅局辦理當年度結算申報。二、現行作法由於無法確定外籍人士是否會在同一曆年內都會停留183天以上,為免學校短扣稅額而遭罰款,本校依國稅局之建議,於曆年之前183天將所有外籍人士的薪資所得依非居住者扣繳。如上述之稅法規定,所得人於曆年(1/1-12/31)內在華實際居留日數超過183天時,即可攜帶服務證(學生證)、護照及居留證至出納
3、組辦理變更為居住者薪資扣繳稅率;其中,於本年8月1日統一變更本校舊生為居住者的薪資扣繳稅率,若本校舊生預估於曆年(1/1-12/31)內在華實際居留日數不超過183天時,應提前告知本校出納組,當年維持非居住者的薪資扣繳稅率,以免遭國稅局限期補繳稅款及裁罰。一般企業每月所有薪資皆為同一日給付,皆可明確依各所得人薪資高低設定稅率,但是本校薪資所得種類多樣(如:鐘點費、計畫薪資、工讀金、助學金及臨時工資…等),且各項薪資所得因須符合各項法規規範,核銷的系統亦不相同;本校為快速核發各項所得,沒有將各項所得集中於每月同一日給付,因此無法確實
4、掌控部分納稅義務人的全月所得總額,復依國稅局之建議,為免短扣稅額遭罰鍰,每一筆所得給付時,非居住者薪資扣繳稅率目前均預設為18%。本校目前之執行方式,有可能造成103年下半年到校,以及104年未住滿183天外籍人士,且其全月薪資給付累計總額未達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的超額扣繳;若這些非居住者未辦理103年度所得稅申報,本校出納組將代為辦理退稅相關事宜,相關辦理流程如下:YES滿183天居住者,所103年在華居住得人翌年5/1-5/31是否滿183天?至國稅局辦理結算申報(註2),退抵稅款。NO103年單月薪資給付總額未達每
5、月基本工資1.5倍者,出納組統籌代YES為辦理更正(稅率由103/9/1後到校?18%更正為6%),並申請差額12%退稅,待退稅至清大後再轉入所得人帳戶。NO103年單月薪資給付總額未達每月基本工資1.5倍者,個案向出納組提出申請,出納組將代為辦理更正(稅率由18%更正為6%),並申請差額12%退稅,待退稅至清大後再轉入所得人帳戶。三、未來作法:以上所述現行之扣繳方式造成部分納稅義務人的扣繳稅率過高,為減輕每月薪資基本工資1.5倍(註1)以下非居住者稅額負擔,本校日前已召開會議研商,請本校計算機中心修改各項所得給付系統,預計今(1
6、04)年9月1日系統上線,透過系統檢核後,依以下之原則處理:1.單次所得給付額未達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者,按給付額扣繳6%所得稅;2.單次所得給付額已達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者,按給付額扣繳18%所得稅;3.單次所得給付額未達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但該曆月薪資給付累計總額已達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者,於給付該筆所得時,補扣該月已核發所得12%之稅款,扣款不足部份,於下次所得補扣或請各位外籍人士務必於規定的期限內至出納組以現金補稅,以免遭國稅局逾期申報受罰。4.今(104)年9月1日系統上線前,因
7、本校無法掌握所得人是否已完成所得申報資訊,若所得人確定無法辦理結算申報退稅情形時,請向本校出納組提出申請,本校出納組亦將代為辦理更正所得並申請退稅相關事宜。所得人於曆年(1/1-12/31)內在華實際居留日數超過183天時,即可攜帶服務證(學生證)、護照及居留證至出納組辦理變更為居住者薪資扣繳稅率;其中,出納組於每年8月1日統一變更本校舊生為居住者的薪資扣繳稅率,若本校舊生預估於曆年(1/1-12/31)內在華實際居留日數不超過183天時,應提前告知本校出納組,當年維持非居住者的薪資扣繳稅率,以免遭國稅局限期補繳稅款及裁罰。最後,
8、提醒各位外籍人士,所得人在華居留日數滿183天而尚未離境者,比照本國籍納稅義務人於翌年5月1日至31日辦理當年度所得之結算申報(請檢附護照、居留證、扣繳憑單及其他所得憑單或證明文件),原扣繳稅款將可退抵。非居住者104年所得之扣繳憑單(紙本),出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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