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认定及法律责任解析-马可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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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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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法苑FALV法律板块主持:童雅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认定及法律责任解析文/马可健陈赟建设工程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建设,发包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我国,大量的建设工程的投资主体到国计民生,因此国家对承包人的主体资格进行了严格的是国家或国有资本,而且建设工程项目一经投入使用,通限制。只有具备相应法律资质的法人单位才有资格与建设常会对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建设工程合同若被认定为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个人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法人签订无效,不仅会给合同双方带来较大的

2、经济损失,而且会对的建设工程合同均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公共利益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国家对建设工程合同实施二、未依法进行招投标所订立的建设工程了较为严格的法律规制。合同《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效建设工程合同的认定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实践中,导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须进行招标。”最高院《解释》第一条第3款规定“建设定两方面,根据建设工程合同自身的特点和

3、在实践中的应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认定合同无用,无效的建设工程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效”。此外,原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一、未取得资质、超越资质等级或者借用他法》、《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均作了相应规定。招标、人资质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投标方式是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方式,招标投标活动我国《建筑法》第13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违反以上规定所进行的招施工企业……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并在执业资格标投标是无效的,在实践中,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证书许

4、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该法条明确禁止没有第一、应当招标的工程而未招标的;第二、当事人泄露标资质或低于最低级别资质要求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另据最底的;第三、投标人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或无法定标的;第四、招标人与个别投标人恶意串通,内释》(简称解释)第一条第1、2款“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定投标人等。这些导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事由均可以定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性为欺诈,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法有资质的建筑施工

5、企业名义的,应认定无效”。可见,建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以此种形式签订的建法律FALV建筑法苑板块主持:童雅琴设工程合同均属于无效合同。六、未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三、违反国家计划的建设工程合同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我国《合同法》第273条规定“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合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内容的形式。《合同法》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可

6、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原建设部《工程建设项当采用书面形式”。《建筑法》第15条规定“建设工程目报建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目,不得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权利义务”。以上条款采用了“应当”或“必须”的表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建设工述,说明建设工程合同为法定要式合同,当事人不能以程的投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均关系到国随意的方式改变合同形式,如不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家和广大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切身利益,

7、国家对其进行经程合同不能生效,若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也无法得济的、行政的计划干预十分必要。因此,凡是没有列入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国家和地方政府基本建设计划的,或应依法报批而未批准的建设工程,由于工程项目的建设本身不合法,即合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同标的物不合法,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亦因没有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合同原本是承揽合同中的一种,但与普通而归于无效。的合同立法多任意性规范不同,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立四、违法分包、转包的建设工程合同法中强制性规范占了相当的比例,对于订立了无效的建《合同法》第272条规定“发包人

8、不得将应当由一设工程合同的法定责任也规定的较为严格。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给几个承包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民事责任人。”“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将意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味着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当事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人不再享有和承担原无效合同规定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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