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讲义》收入、成本、费用、盈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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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讲义》收入、成本、费用、盈余及分配  第一节 收入   一、收入的概念及特点   收入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以及为成员代购代销、向成员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等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包括销售产品物资收入、劳务收入、租金收入、代购代销收入、服务收入、利息收入等。收入的实现,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实现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活动的重要环节。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加强对收入实现过程的管理和核算,正确计算各项收入,为准确核算全年收益提供必要的基础。    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入的特点:  (一)收入是从农民专业

2、合作社经营活动中产生,如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销售农产品、提供劳务服务等经营活动的收入。有些事项也能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带来经济利益,但不属于经营活动,其流入的利益是利得,不是收入,如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补助资金和他人损赠。   (二)收入可能表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的增加,如增加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成员往来、应收款等;也可能表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债的减少,如以产品、劳务服务抵偿债务等;或二者兼而有之,如用部分产品、劳务服务偿还债务,部分收取货币资金。   (三)收入能够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有者权益增加。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入能增加资产或减少负债或二者兼而有之,

3、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恒等式,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收入一定能增加所有者权益。这里的收入是指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而不是指净流入,是不将成本考虑在内的。   (四)收入只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的经济利益流入。农民专业合作社预收或代收的款项,虽然增加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产,但同时也增加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负债,不能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入。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法人资格,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其成员个人取得的收入,也不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入。   二、收入的来源及分类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互助性经济组织,既要为成员提供各项劳务服务,带动成员共同致富,又要开

4、展一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增加积累,保障自身正常运转。同时,通过示范作用,辐射到非成员。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个是,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取得的收入;另一个是,销售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己生产的产品;再一个是,为非成员提供劳务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来说,可以分为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经营收入。指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产品、提供服务,以及为成员代购代销、向成员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等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农产品销售收入、物资销售收入、租赁收入、服务收入、劳务收入等。   (二

5、)其他收入。指农民专业合作社除经营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如罚款收入、违约金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收入的内部控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建立健全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合作社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应当在销售与发货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并加强有关单据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合作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应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坐支现金。  合作社应当加强销售合同、发货凭证、运货凭证、销售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管理。   合作社对定期或不定期监

6、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销售与收款业务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四、收入的确认  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入的确认,实际上是指收入在什么时候记账,并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上反映。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以下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于产品物资已经发出,劳务服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经营收入的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实际收讫罚款、违约金、利息等款项时,确认其他收入的实现。  五、收入的核算要求  (一)正确划清收入界限  1.要划清收益性收入内部各项目的界限。农民专业合作

7、社的收益性收入虽然都要纳入收益分配,但为了正确核算经营、劳务服务和投资的经济效益,应按照收入的实际来源和性质认真区别,以便找出薄弱环节,采取增收节支措施。  2.要划清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入与成员收入的界限。合作社与其成员的收入实行统一核算和分别核算相结合的核算体系。凡合作社成员家庭承包者经营取得的收入和社会团体成员的自营收入,都由成员独立核算,不纳入合作社核算范畴;凡合作社直接组织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服务取得的收入,都纳入合作社核算范畴;合作社受托代购、代销等取得的收入,既有属于成员的,又有属于合作社的,要按代购、代销合同加以区分。  (二)搞好收支配比  农民专

8、业合作社要按照收入、支出配比原则,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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