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阶段》PPT课件

《侦查阶段》PPT课件

ID:36675792

大小:285.41 KB

页数:67页

时间:2019-05-10

《侦查阶段》PPT课件_第1页
《侦查阶段》PPT课件_第2页
《侦查阶段》PPT课件_第3页
《侦查阶段》PPT课件_第4页
《侦查阶段》PPT课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侦查阶段》PPT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十一章侦查阶段本章重点1.侦查期限的计算;2.侦查阶段的辩护问题。一、侦查的概念1.概念:侦查,是指侦查机关在办理刑事公诉案件过程中,为查明犯罪、证实犯罪和查获犯罪人,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而利用国家公权力所进行调查活动。(1)在西方国家,侦查机关所展开的调查活动分为任意侦查和强制侦查。A.任意侦查:指侦查机关不采取限制侦查对象合法权利的调查,如查问、访问、询问等。任意侦查行为因为强调的是当事人对侦查机关工作的自愿配合,不具强制力,所以可以由侦查机关自行决定实施。B.强制侦查:指侦查机关采取限制或剥夺侦查对象合法权利的调查,包含针对侦查对象的人

2、身自由、财产以及个人隐私方面的强制性调查活动。如逮捕、羁押、搜查、监听等。由于强制侦查涉及限制和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财产自由,所以,在西方国家,侦查机关要实施强制侦查行为前,必须向司法机关(法院)申请令状,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任何人,包括政府强权在内的肆意侵犯。(2)在我国,刑诉法82条第一项规定:侦查是指侦查机关所进行的各种专门调查活动和强制性措施。我国刑诉法中规定的侦查行为有: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以及传唤、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实务中还有辨认、

3、通缉、监听、跟踪尾随等。我国的侦查行为专门的调查:如询问被害人、询问证人、对被害人的人身检查等。(1)对物的强制措施---如搜查、扣押、勘验等强制性措施强制性措施(2)对人身的强制措施----指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五种强制措施以及搜身、强制身体检查等二.侦查行为1.讯问犯罪嫌疑人程序:1.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2人以上侦查人员进行;讯问前应当口头告知或出示工作证,并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一般为《传唤通知书》)。(2)要查明(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

4、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4)告知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刑诉93条)。讯问聋、哑的犯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如果犯罪嫌疑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其翻译。(5)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与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6)一次传唤犯罪嫌疑人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连续传唤。(7)讯问过程中禁止刑讯逼供。2.询问证

5、人、被害人的程序(1)询问证人的程序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询问应当个别进行,不能采用“座谈会”的方式;调查人员应当告知证人必须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刑法》第305条)以及包庇罪(第310条)要负的法律责任;应当依法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结束后,交证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证人和侦查人员都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如果证人愿意提供书面证言,应当允许。(2)询问被害人的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询问证人的程序适用询问被害人的规定。3.勘验、检查的程序:(1)勘验、检查,是指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

6、人身等进行调查的一种侦查活动,以确定犯罪行为的发生,并发现和收集现场所遗留下来的各种痕迹和物品的一种侦查行为,是侦查机关取得第一手证据材料的一个重要途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勘验、检查可分为现场勘验、物证检验、尸体检验、身体检查、侦查实验等几种。(2)勘验、检查的程序公安机关对任何犯罪现场,都应派员勘验、检查。进行现场勘验时,应持有《刑事犯罪现场勘验证》。在现场勘验过程中,不能以妨碍勘验为由而下令清场。相反,还应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现场勘验应制作笔录,并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其他参加人员签名,而不能以照相了事。(3)几种特殊情况的勘

7、验检查原因不明的尸体,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才能解剖尸体以确定死因。刑诉法104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对妇女的身体检查,应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另对被害人的检查应经本人同意,不得强制进行。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局长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但侦查实验不得是有损人格和有伤风化的。注意区别勘验与检查的异同:二者性质是相同的,都是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人身等进行调查时采取的一种侦查行为。只是二者适用对象有所区别,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尸体,而检查的对象则是活人的身体。(4

8、)复验、复查人民检察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要求公安机关重新进行勘验、检查;条件具备的,也可以自行进行。4.搜查的程序(1)搜查:是指侦查人员为了收集犯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