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6619735
大小:99.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05-13
《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院-减灾及应急管理研究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院/减灾与应急管理研究院院级奖励评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资源科学,激励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院/减灾与应急管理研究院学生勤奋学习、奋发成才,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奖励条例。第二条学院奖励分为院级一般奖励和专项奖学金两个系列;其中院级一般奖励是指由学院划拨专项经费设立的不同奖项,专项奖学金是指由社会赞助在我院设立的冠名奖学金。第三条各种奖学金评选必须程序规范,公开公正,严把质量,宁缺勿滥。第二章评选程序第四条组织领导奖学金评选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由各班级、党
2、支部、团支部、研究生会和学生会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确定初评名单后,报学院汇总审批。第五条时间安排学院一般奖励和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每年度进行一次,评奖时间为12月份。其中12月上旬为受理申请和组织评选委员会阶段,12月中旬为组织评议评选阶段,12月下旬为学院公示和颁奖阶段。第一条评选步骤1.本人提出申请(申请表格可在学院网站下载);2.由各班级、党支部、团支部、研究生会和学生会评选的奖励,应事先计算本组织可获得奖励的名额,在本组织内部成立评选委员会;3.各评选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公开答辩和评选,然后向院分党委
3、、院分团委、资源学系等上一级评奖组织报获奖学生名单;4.由院分党委、院分团委、资源学系直接评选的奖励,在全院范围内成立评选委员会,进行公开答辩和评选;5.学院负责最终审核获奖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张榜公示,听取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最终获奖者名单,颁发证书及奖学金。第一章奖励设置第二条院级一般奖励按照A-E的分级体系分为15种,其中A-D为个人奖励,A、B、C、D四个分级优先度依次降低,E为集体奖。院级一般奖励的名称、奖励范围、奖励名额、评奖流程等数据如下:资源学院/减灾与应急管理研究院院级一般奖励一览表分级代码
4、奖项名称奖励范围奖励名额评奖流程AA1院士奖全体学生学生2%申请者→资源学系→院务委员会BB1三好学生全体本科生本科生12%申请者→班级→学院B2优秀研究生全体研究生研究生12%申请者→班级→学院B3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会/班干部干部20%申请者→班级/学生会→学院B4优秀研究生干部研会/班干部干部20%申请者→班级/研会→学院CC1优秀党员学生党员党员8%申请者→党支部→院分党委C2优秀党员干部学生党员干部党员2%申请者→党支部→院分党委C3优秀团员学生团员团员8%申请者→团支部→院分团委C4优秀团干部学生团员干部团
5、员2%申请者→团支部→院分团委DD1最佳运动员奖全体学生全院4名申请者→学生会/研究生会→资源学系D2科研参与奖全体学生学生15%申请者→班级→资源学系D3社会实践奖全体学生全院6-10名申请者→班级/学生会/研究生会→资源学系D4体育运动奖全体学生全院6-10名申请者→班级/学生会/研究生会→资源学系D5文艺活动奖全体学生全院6-10名申请者→班级/学生会/研究生会→资源学系EE1先进集体奖班级、集体全院1-5次申请者→资源学系→学院合计15项全体同学50%第一条院级专项奖学金按照F-G的分类体系分为9种,其中F
6、类奖学金针对本科生,G类奖学金针对硕士研究生,H类奖学金针对博士研究生。各设“冠名”一等奖学金、“冠名”二等奖学金和“冠名”三等奖学金。具体冠名根据当年所到奖励基金的名称设定。院级专项奖学金的奖励范围、奖励名额、评奖流程等数据如下:资源学院/减灾与应急管理研究院院级专项奖学金一览表分级代码奖项名称奖励范围奖励名额评奖流程FF1“冠名A”一等奖学金本科生学生3%申请者→班级→资源学系F2“冠名A”二等奖学金本科生学生6%申请者→班级→资源学系F3“冠名B”三等奖学金本科生学生12%申请者→班级→资源学系GG1“冠名B
7、”一等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生3%申请者→班级→资源学系G2“冠名B”二等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生6%申请者→班级→资源学系G3“冠名B”三等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生12%申请者→班级→资源学系HH1“冠名C”一等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学生3%申请者→班级→资源学系H2“冠名C”二等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学生6%申请者→班级→资源学系H3“冠名C”三等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学生12%申请者→班级→资源学系第一章评选条件第一条基本参评条件申请者参加各项奖学金评选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北京师范大学和资源学院/减灾与应急管理研究院,
8、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于院级奖励评选:(1)本年度无故上课迟到累计5次以上(含5次),或本年度无故旷课累计3学时以上(含3学时),或本年度无故迟到旷课共计4次以上(含4次);(2)本年度学位课程考试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3)本年度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