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山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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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乐税网(http://www.leshui365.com/)邮箱:Jiufu@leshui365.com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山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标    签】修订,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颁布单位】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文    号】鲁地税函﹝2008﹞56号【发文日期】2008-04-25【实施时间】2008-03-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城镇土地使用税各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

2、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山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暂行办法》(鲁地税发﹝2006﹞1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作以下修订:  一、《管理办法》第四条修改为:“纳税人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申报缴纳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税收及附加)。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管理办法》第六条修改为:“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如下:  纳税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其租金收入达不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

3、为4-5%;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5.575-6.665%。  纳税人出租其他房屋,其租金收入达不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12-15%;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18-20%。”  三、《管理办法》附件修改为:“税收及附加综合征收率分解表  1、房产税征收率:出租居民住房的4%;出租其他房屋的12%;  2、营业税征收率:出租居民住房的1.5%;出租其他房屋的5%;  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附征收率:出租居民住房的0.075%-0.165%;出租其他房屋的0.25%-0.55%;  4、

4、个人所得税征收率:0.5%-1%  5、土地使用税征收率:出租其他房屋的0.5%-1%;乐税网(http://www.leshui365.com/)邮箱:Jiufu@leshui365.com  6、印花税征收率:出租其他房屋的0.1%。”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于个人出租房屋要继续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税收管理。  《管理办法》修改后重新公布(见附件)。  本通知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附件: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

5、加强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收管理,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省境内出租房屋(或转租房屋)并取得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益)的个人,均为本办法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出租房屋,是指私人所有的房屋所有权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转租房屋,是指个人将其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第四条 纳税人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申报缴纳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

6、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税收及附加)。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五条 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收及附加,按照以下规定计算确定:  (一)纳税人能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及收费凭据,且租金收取标准不低于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公布的基准租金或同类房屋租金水平的,或虽低于基准租金或同类房屋租金水平但有正当理由的,以实际收取的房屋租金收入作为计征依据,具体计算如下:  1、依照现行政策规定的相关税种及附加的适用税率税额或征收率计算缴纳。计算公式为:应缴

7、纳的税收及附加=Σ计税租金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应税土地面积或税额)×;适用税率(单位税额或征收率)。  以上税率、单位税额或征收率,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2、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综合征收率计算缴纳。计算公式为:应缴纳的税收及附加=计税租金收入×;综合征收率。  综合征收率,依照本办法所附的《税收及附加综合征收率分解表》执行。  (二)纳税人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及收费凭据,或提供虚假上述资料的,以及出租房屋租金收取标准低于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公布的基准租金或同类房屋租金水平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乐税网(htt

8、p://www.leshui365.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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