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

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

ID:36540828

大小:64.18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5-11

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_第1页
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_第2页
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_第3页
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_第4页
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第一条为做好“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鼓励更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和《民政部表彰奖励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华慈善奖”是中国慈善领域政府最高奖,旨在表彰我国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个人、单位、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由民政部负责实施。本办法所称的慈善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第三条“中华慈善奖”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奖项设置慈善楷模、慈善项目(慈善信托)、捐赠企业

2、、捐赠个人等类别。表彰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50个。包括以下奖项:慈善楷模奖,表彰在我国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包括慈善工作者)和团体,原则上不超过30个。慈善项目(慈善信托)奖,表彰在我国慈善领域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原则上不超过50个。捐赠企业奖,表彰在表彰周期内向我国境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境)内外企业,原则上不超过40个。捐赠个人奖,表彰在表彰周期内向我国境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境)内外个人,原则上不超过30个。第四条每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由民政部部

3、长办公会审议确定。第五条民政部组建当届“中华慈善奖”评委会,按《评委会工作规则》对候选对象进行评价。评委会由民政部门、有关党政部门、军队有关单位、人民团体、慈善行业组织、新闻媒体、教育科研等机构的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组成。第六条“中华慈善奖”评委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负责其行政区域内“中华慈善奖”的申报、参评材料审核和初评工作,经社会公示后向评委会办公室进行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具体

4、负责范围包括:(一)在省级及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参评捐赠企业、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的。(二)在当地从事慈善活动的当地户籍或非当地户籍人员参评慈善楷模、捐赠个人、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的。(三)在地方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在省级及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等参评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的。(四)其他在当地开展慈善活动的单位参评“中华慈善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要在其行政区域内进行充分宣传和动员,挖掘先进典型,扩大活动影响,吸引各方参与,提高推荐质量。第八条“中华慈善奖”评委会办公室不接受单位和个人自荐

5、,只接受以下推荐:(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关于其行政区域内慈善楷模、慈善项目(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等的推荐。(二)各业务主管单位关于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组织参评慈善项目(慈善信托)、慈善楷模等的推荐。(三)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央群团组织等部级单位在职责和业务范围进行的下列推荐:1.中央企业、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参评捐赠企业的。2.港澳台企业、组织和个人参评“中华慈善奖”的。3.国外企业、组织和个人参评“中华慈善奖”的。(四)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参评慈善楷

6、模等的推荐。军队和武警部队的参评单位和个人,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推荐,不向省级民政部门进行申报。“中华慈善奖”评委会办公室不接受按照属地原则应由省级民政部门负责初选并推荐的申报。第九条参评“中华慈善奖”,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对慈善事业发展所作贡献的文字和影音材料。参评材料应真实、准确、详细,参评材料涉及的捐赠金额应提供捐赠票据等证明。参评“中华慈善奖”的个人奖项,一般要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第十条“中华慈善奖”评委会办公室和各省级民政部门有权就参评材料向参评者和推荐单位进行核实,参评者和推荐单位应积极配合。第十一条“中华慈善奖”评委会办公室汇总各方推

7、荐,进行形式审查后,形成“中华慈善奖”候选名单,由“中华慈善奖”评委会评委对候选名单进行评价。社会公众同时对候选名单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为7个自然日。第十二条评委会办公室根据评委评价和网络投票等情况,统筹考虑候选对象的地域分布、慈善领域和行业布局等因素,提出表彰入围名单。第十三条评委会办公室将表彰入围名单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征求意见。第十四条评委会办公室将表彰入围名单及有关单位和部门意见提交民政部部长办公会审议,形成拟表彰名单。第十五条评委会办公室将拟表彰名单在民政部官网进行为期7个自然日的社会公示。第十六条拟表彰名单在社会公示期间,没有接到问题反

8、映的,拟表彰名单即为表彰名单;在社会公示期间接到问题反映的,由民政部部长办公会审议决定表彰名单。第十七条民政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