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及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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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及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及验收管理工作,强化责任机制,保证资金使用效果,根据《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凡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且以拨款补助和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中小资金项目”),其监督和验收管理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第二条北京市中小资金项目的监督及验收管理工作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统一的考核方法,对项目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监督及验收管理工作以勤俭节约、不增加企业

2、负担为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监督及验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第三条中小资金项目监督及验收管理的主要依据:(一)国家及北京市产业政策。(二)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投资指南。(三)与中小资金管理相关的制度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11(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和调整(变更)批复文件。(五)项目合同书或承诺书。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负责中小资金项目的监督及验收管理工作。市经济信息化委规划处(以下简称“规划处”)、市财政局经建一处(以下简称“经建一处”)是综合管理

3、处室,负责指导和综合管理中小资金项目监督及验收管理工作;市经济信息化委监察处(以下简称“监察处”)是监督处室,负责对中小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监督;市经济信息化委专业处室(以下简称“专业处室”)是实施管理处室,负责组织中小资金项目监督及验收管理的具体工作。第五条中小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由专业处室组织并主持,支持资金额度150万元以下项目采取文件审查和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方式,并出具验收意见;支持资金额度高于150(含)万元或确需专家出具财务、技术等验收意见的项目采取会议审查验收方式。第三章项目的监督管理第六条中小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按照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贯穿项目建设实施

4、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11(一)项目执行:主要检查项目按计划的阶段性分项建设内容的完成情况及目标的实现情况。(二)项目质量:主要检查项目建设及生产安全情况,建筑工程的质量,设备、工艺及研发成果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产品的质量水平。(三)资金使用:主要检查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拨付资金的账务处理及资金使用情况,财政专户设立情况,招投标执行情况,借款合同真实性和合规性,贴息期内按合同规定还本付息情况以及银行贷款的使用情况。(四)项目管理:主要检查项目的财务核算体系的建立及项目文件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情况。第七条监督管理程序监督管理包括项目竣工前的进度跟踪和竣工后的效益跟踪。进度跟

5、踪每半年一次,专业处室在每年1月份和7月份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度,可采取网上调度、书面材料报送、现场检查等方式。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监察部门。效益跟踪每年一次,专业处室要定期了解项目竣工后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加强资金使用的总结。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市场及技术等因素影响,发生建设内容、建设目标和建设期等方面的调整,应该及时报专业处室,专业处室审查后确需调整项目要正式报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专题会议批准后予以调整。涉及重大调整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出具处理意见。11规划处、监察处、经建一处每年将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委托中介机构跟踪评审,跟踪评审项目数

6、不低于上一年度项目总数的30%。评审结果报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专题会。第四章项目验收的内容及程序第八条中小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工作重点:对项目目标、建设内容、项目质量、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和验收。(一)项目目标:主要验收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的生产能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建设内容:主要验收项目分项建设内容的完成情况。(三)项目质量:主要验收项目建设及生产安全情况,建筑工程的质量,设备、工艺及研发成果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产品的质量水平。(四)资金使用:主要验收拨款和贴息资金账务处理及资金使用情况,财政专户设立情况,招投标执行情况,借款合同真实合规情况,贴息期内按合同

7、规定还本付息情况以及银行贷款使用的情况。(五)项目管理:主要验收项目完整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的建立及项目文件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情况。第九条项目应在合同书(或承诺书)规定的时间内竣工,验收工作一般应在项目竣工后的半年内进行。专业处室应在11项目竣工前两个月左右进行调度,并拟定验收计划。项目根据调度安排落实任务,并及时进行验收准备。项目竣工后即进入验收阶段。如不能按规定时间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应通过区县主管部门提出延迟验收申请,说明延迟验收的理由,并报专业处室,由专业处室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时间原则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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