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

ID:36479562

大小:47.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05-11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_第1页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_第2页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_第3页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_第4页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根据《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电力企业应当建立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责任体系,完善自查、自评组织机构,并明确专人负责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专责人员应当经电力监管机构培训并考试合格。第三条电力企业结合本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对照相关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确定适用的《标准》项目,并对照项目条款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第四条电力企业根据自查、自评及整改工作情况,完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包括: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概况及安全管理状况,基本条件的符合情况,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专业查

2、评情况,自评结果(含自评得分),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计划及措施,以及整改项目完成情况等。第五条10电力企业根据本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自评结果,向所在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提出评审申请。评审申请材料应包括申请表和自评报告。电力企业所在地有上级主管单位的,也可由上级主管单位汇总评审申请材料,集中向所在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提出评审申请。第六条电监会派出机构自收到电力企业评审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主要审查:(一)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二)自评报告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完整。第七条电监会派出机构应将申请材料的审查结果告知电力企业。经审查发现申请材料不完整或存在疑问

3、的,电力企业应予以补充或说明。电力企业如在接到告知10个工作日内未提供补充或说明材料,视为放弃申请。第八条标准化一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的评审申请,由所在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按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报电监会。第九条经审查获准评审的电力企业委托评审机构开展现场评审工作。评审机构应根据电力企业实际,选派评审人员开展现场评审。现场评审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5人,且与被评审单位无直接利益关系。第十条评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0(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达标评级工作;(二)具备从事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或解决电力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并取得良好业绩;(三)具有

4、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所需专业技术力量,电力行业中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经历的人员至少10名;(四)现场评审人员经过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并考试合格。第十一条评审机构评审级别根据现场评审人员培训考试情况、专业技术力量、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确定。中央电力企业可推荐在本企业内从事标准化三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评审的评审机构。第十二条确定为标准化一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评审的评审机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的评审业务;确定为标准化二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评审的评审机构,在指定范围内从事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的评

5、审业务;确定为标准化三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评审的评审机构,在指定范围内从事标准化三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的评审业务。第十三条评审机构现场评审应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10(一)召开首次会议。明确评审目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了解自评工作情况;(二)现场查证考评。对照《标准》内容和要求,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并进行现场实地检查考评,形成评审意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三)召开末次会议。通报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意见。第十四条评审机构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报告。评审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二)安全生产管理及绩效;(三)评审人员组成及分

6、工;(四)评审情况及得分;(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六)评审结论。第十五条达标评级审核工作由电力监管机构组织。其中,标准化一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评审报告的审核由电监会负责;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评审报告的审核由所在地电监会派出机构负责。第十六条电力监管机构自接到电力企业提交的评审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10审核工作。审核工作应邀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第十七条评审报告审核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评审机构和现场评审人员是否符合要求;(二)评审程序和现场评审是否规范;(三)评审报告是否客观、公正、真实、完整;(四)自评及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7、整改及措施落实情况;(五)是否存在否决条件;(六)审定级别是否符合规定。电力监管机构认为必要时,可组织现场核查。第十八条电力监管机构对审核通过的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及其标准化达标评级结果应在指定媒体或网站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第十九条电力监管机构对经公告无异议的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颁发和授予相应级别的证书、牌匾;对经公告有异议的,应予调查核实,并按相关规定处理。第二十条电力监管机构组织现场核查中发现评审报告与实际情况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