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船员条例责任条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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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船员条例》责任条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摘要:《船员条例》中有关船员作为责任主体的规定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相冲突,为更好贯彻实施,文章对《船员条例》和相邻文件中船员责任主体的法律冲突进行探讨、归纳,重点分析了《船员条例》与《内河条例》中有关船员责任主体的法律冲突,提出了解决责任主体法律冲突应遵循"特别规定优先一般规定"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船员条例;法律文件;法律责任;冲突。    《船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保护船员合法权益、规范船员行为的行政法规,为更好地贯彻

2、实施,笔者对《船员条例》和相邻文件中船员责任主体的法律冲突进行分析、归纳,希望能为同仁提供借鉴。10  法律冲突是指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相互之间存在矛盾、抵触或不一致的情形,俗称"立法打架"、"文件打架"。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冲突有两种,上下位阶之间冲突即是不同效力等级的法律文件对同一事项的规定相互之间存在抵触或不一致的情形,如《条例》与《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以下简称《海上处罚规定》)之间就船员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船员证件而存在处罚措施不一的情形;同位阶之间的冲突即是效力相同的法律文件

3、对同一事项的规定相互之间存在抵触或不一致的情形,如《条例》与《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内河条例》)就船员不积极履行救助义务而给予不同的行政处罚。在实践中如何解决这些文件之间的冲突?根据《立法法》法律适用原则,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适用;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适用和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适用。本文只就船员在《条例》和相邻文件中作为责任主体的不同规定进行分析,探讨解决途径。  在《条例》法律责任条款中,船员作为责任主体有6大项20个小归类项。笔者以船员侵犯船员证件管理、船员任职

4、管理和船长任职管理等三个客体的法律责任冲突进行分述。    一、船员侵犯船员证件管理秩序的法律责任冲突    1、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和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海员证的法律责任冲突。10  《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了船员有上述两种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在《海船船员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以下简称《海船考评发规则》)第八十八条规定了船员从事或者参与伪造、变造、出售、转让船员适任证书谋取非法利益的法律责任,第八十九条规定了以欺骗、贿赂、隐瞒有关情况或

5、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船员证件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因为《海船考评发规则》是行政规章,根据上述法律适用原则,在《条例》生效后,这些条款不能再适用。《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简称《内河考评发规则》)第三十九条"船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适任证书》"和《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以下简称《内河处罚规定》)第三十一条"伪造、变造、买卖、租借、冒用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的违法行为情形与上述是一样的,在《条例》生效后不能再适用是没有问题的。  问题在于《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6、》(以下简称《内河条例》)也有相关规定。如《内河条例》第七十九条对"伪造、变造、买卖、转借、冒用船员适任证书或其他适任证件的"行为,规定了没收证件和违法所得以及罚款等措施。《内河条例》和《条例》同属行政法规,都是国务院颁布的,如果按《立法法》"同一机关制定行政法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的法律适用原则,对该违法行为适用《条例》中的规定,问题似乎不是如此简单,因为《条例》同样规定了下面要谈到的《内河条例》中大量的船员任职行为规范。如果要否定那就等于"一刀切",把《内河条例》中适用内河特

7、定环境的船员行为规范一并废止,显然违背了两个条例立法初衷。《内河条例》的立法宗旨是"为了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内河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条例》的立法宗旨是"为了加强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素质,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两个条例的侧重点,一个是重在"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内河通航水域从事航行、停泊和作业以及与内河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一个重在"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素质",规范"注册、任职、培训、职业保障以及提供船员服务等活动",而且"在条例的审查过程中,始

8、终将提高船员素质,保护船员的合法权益,作为立法的宗旨和坚持的原则①10"。因此这里应考虑《立法法》另一适用原则是"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据此,笔者认为:《条例》中与船员证件考评发管理的相关责任条款应作为《内河条例》中的一个特别规定,优先适用。  根据《条例》规定,这两种违法行为侵犯的客体包括海员证管理,《海员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和《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以下简称《海上处罚规定》)第三十三条对伪造、涂改、转让海员证和以弄虚作假、贿赂等不正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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