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天安第一城一期绿化工程常州

长春天安第一城一期绿化工程常州

ID:36435841

大小:133.0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9-05-10

长春天安第一城一期绿化工程常州_第1页
长春天安第一城一期绿化工程常州_第2页
长春天安第一城一期绿化工程常州_第3页
长春天安第一城一期绿化工程常州_第4页
长春天安第一城一期绿化工程常州_第5页
资源描述:

《长春天安第一城一期绿化工程常州》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长春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常州第二园林建设工程总公司第十一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长春“天安第一城”一期主干道绿化(乔木部分)工程工程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661号工程内容:天安第一城一期主干道黄菠箩的种植二、工程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所确认的范围:行道树105棵三、合同工期开

2、工日期:2003年04月20日竣工日期:2003年05月20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四、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标准优良,在满足甲方和图纸要求的基础上,保证植物二年内100%的成活率。2、质量要求:规格:依据设计要求的树高(6米)、合理树冠(3米),胸径13——15厘米。质量:径、树干、枝条要求1)、应无病虫害,并无导致树木死亡的病原体;2)、无突出的疤痕;3)、应去除已死亡的木材;4)、所有的径或树干应有较好的形态,稳固切根系良好。13树冠要求1)、应无病虫害,并无导致树木死亡的病原体;2)、应无缺绿病、枯黄或缺乏

3、叶绿素等症状及其它人工、化学病原体或虫害导致的植株膨胀及枯萎;3)、应无化学药剂的残余物;4)、应有足够的枝叶以展现该树种之形态;5)、叶冠的宽度应从叶冠的主要冠面为准,不包括偶然支出的枝条。根系要求发育良好,无病虫害和病原体。起苗:为确保树种的成活和良好生长,起苗时必须确保根系不受损伤,带好原土球。包装:用草绳等物品扎紧土球。运输:装卸及运输要轻拿轻放,不要损伤树、皮、枝叶。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RMB拾捌万玖千元(甲方确认的树种和数量,附确认清单。此价格不含种植土和自然标高至设计标高内的填方费用)¥:189

4、,000.00元六、付款方式开工时付20%,以后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时付至70%,另10%在竣工验收合格并决算后三个月内付清,留取20%的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二年),在交付使用满一年后支付10%,满二年后15日内支付另10%。第二年保修只保证树木成活,若有死亡树木,承包方承担重新种植的费用,除此发生其它的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七、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协议书2、合同条件133、国家和长春市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图纸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八

5、、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03年04月15日合同订立地点:长春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13发包人(公章):长春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0431—5184440传真:0431—5184437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账号:邮政编码

6、:130012承包人(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1313合同条件★词语定义:1.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2.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3.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

7、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6.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7.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8.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9.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的项。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

8、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12.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3.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14.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