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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0
《郧西县香口乡仓房大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郧西县香口乡仓房大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郧西县香口乡仓房大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摘要天地源矿评报字[2017]第022号评估机构: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委托人:郧西县国土资源局。评估对象:郧西县香口乡仓房大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目的:为采矿权出让提供价值参考意见。评估基准日:2017年1月31日。评估日期: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4日。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主要评估参数:评估范围内累计查明(333)资源量52.24万m3,保有(333)资源
2、量52.24万m3;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52.24万m3;设计损失量为0;采矿回采率为96%;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为50.15万m3;矿山生产规模为10万m3/年,矿山服务年限为5.02年;评估计算年限为5.02年;建筑用碎石的坑口销售价格为24元/m3(松散),石灰岩矿矿石松散系数为1.63,折算成实方为39.12元/m3(24×1.63),增值税按17%计算,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3.44元/m3;采矿权权益系数为4.4%;折现率为8%。评估结果:经过估算,确定“郧西县香口乡仓房大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3、采矿权的评估价值为58.96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捌万玖仟陆佰圆整。评估有关事项声明: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23郧西县香口乡仓房大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郧西县
4、香口乡仓房大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部情况,请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法定代表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矿业权评估师(签名):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四日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23郧西县香口乡仓房大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郧西县香口乡仓房大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天地源矿评报字[2017]第022号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受郧西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采矿权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估原则,按照公
5、认的采矿权评估方法和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委托的“郧西县香口乡仓房大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了实地勘查与核实,并做了必要的市场调查与征询,对该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1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估算。现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1、矿业权评估机构机构名称: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武昌区中北路车家岭尚城国际28层2号房;法定代表人:汪海林;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12;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737500093P(2-
6、1)。2、评估委托人评估委托人:郧西县国土资源局。3、采矿权申请人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23郧西县香口乡仓房大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采矿权申请人:郧西县香李铺砂石场。4、评估目的郧西县国土资源局拟出让“郧西县香口乡仓房大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需对该采矿权进行价款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该采矿权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情况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对“郧西县香口乡仓房大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所作的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5、评估对象和
7、范围本次评估的对象:郧西县香口乡仓房大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根据附件五、附件六,“郧西县香口乡仓房大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拟申请矿区范围由5个拐点圈定而成(见表5-1),拟申请矿区面积0.0536平方公里,矿体出露深度:+1000m~+860m标高。表5-1拟申请矿区范围(1980西安坐标系)拐点坐标表点号XY13666550.0037422330.0023666680.0037422600.0033666565.0037422708.0043666445.0037422573.005
8、3666425.0037422440.00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23郧西县香口乡仓房大沟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即矿区范围,面积为0.0536平方公里,资源储量估算开采标高为+1010m~+860m。本次评估范围为上述矿区范围。6、评估基准日本采矿权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7年1月31日,该日期距评估委托日时间较近,在两个月以内未发生过重大的经济变动事件,报告中所采用的取费标准均为该评估基准日的客观有效标准。7、评估依据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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