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6419796
大小:73.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5-10
《出口加工区周边市政道路改扩建及配套工程首期监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出口加工区周边市政道路改扩建及配套工程(首期)监理公开招标公告根据穗开发改投[2013]9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出口加工区周边市政道路改扩建及配套工程(首期)施工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出口加工区周边市政道路改扩建及配套工程(首期)监理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联系人:祝工,联系电话:020-28068153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2037880769/15918780289招标监
2、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0-82111641三、建设地点: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四、工程概算投资额:首期总投资约4000万元五、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置1个标段2、招标内容:开创大道与南岗河之间拓宽修建四车道的临时停车道长500米;改造宏明路断面,设置货检专用车道长1200米;调整笔岗大道线并拓宽,完善宏明路—笔岗大道交叉口500米;新建70米斜桥一座。对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工程机交通疏解和绿化道拆除等的施工监
3、理。3、监理范围:6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全过程监理。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5日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4年8月6日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4年8月12日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
4、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
5、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5、投标人自2009年1月16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的
6、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萝岗区建设和市政园林局网站(网址:http://jh.gdd.gov.cn/bljl.aspx)上公布名单为准。八、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6电话:020-28068153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B2主
8、楼三楼十四、投标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本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的即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