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汇编

亳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汇编

ID:36348804

大小:50.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9-05-09

亳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汇编_第1页
亳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汇编_第2页
亳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汇编_第3页
亳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汇编_第4页
亳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汇编_第5页
资源描述:

《亳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汇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亳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眼长效、完善法规、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的制定依据是《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房地产E网http://www.fdcew.com/监督暂行办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

2、则》。第三条亳州市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和个人、在亳州市从事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倍讯易http://www.pxyi.net/守本制度。亳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第一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制订与管辖范围内相适应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救援组织,购置救援设备。其实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第二条施工企业应制定本公司和项目部等分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定期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演练的内容应与本企业或本地区多发性事故类型及特点、部位、环节相适应,应具有针对

3、性。第三条建筑工程事故易发部位主要指基础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拆除工程、爆破工程、临时用电工程脚手架工程等重点部位。第四条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或发生重特大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亳州市建筑工程开工前安全措施备案制度第一条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第二条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的主要内容:(一)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三)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

4、险单复印件(四)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五)项目工程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第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对项目工程进行安全条件审查,主要内容是:㈠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度、机构建立情况。㈡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㈢结合施工特点制定的各项安全施工措施。㈣现场文明施工情况。㈤安全防护情况。㈥临时设施情况。第四条对未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或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审查或开工条件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亳州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第一条建设行政主

5、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工作。第二条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三条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等活动。第四条起重机械安装完毕,由安装单位携带有关资料委托具有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进行检测。第五条安装后停用半年以上的起重机械设备在重新启用前,应经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起重机械设备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进行

6、结构安全性能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第六条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在起重机械检测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建筑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起重机械登记。登记时,应当提供检测机构签发的检测合格报告。第七条建筑安全管理部门发给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登记标志。使用单位应将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机械设备的显著位置。第八条起重机械未按照本制度进行登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予以处罚。亳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第一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

7、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称“三类人员”)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后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上岗。第二条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每年应参加规定学时的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记入培训档案。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四条建设工程在招投标时,招投标管理部门和招投标代理机构必须审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个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情况,凡无合格证书的不得参加招投标。第五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的,除应审查分包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严格审查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个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情况,否则不得发包。第六条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理时,应严格审查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个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凡没有的应立即责令限期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