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补考及重修工作管理办法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补考及重修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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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补考及重修工作管理办法院教字〔2018〕2号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强化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不断完善由注重知识传授向注重能力培养转变、由考核“学习成绩”向评价“学习成效”转变的教学过程管理机制,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方式1、补考考核方式按照《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成绩考核管理规定》执行。2、补考试题一律启用上学期期末考试的第二套试题。凡由同一单位组织的同一科目补考,必须使用统一试卷。3、独立设课实验课程、实

2、习、课程设计等实践课程不设补考。二、考试资格1、凡我院正式注册学籍学生,自文件执行之日起为在校修读的理论课程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除重修外),即开课学期期末考试和下一学期期初补考。2018级之前的学生除期末考试和期初补考外,增加一次毕业前清考,具体参见附件。2、除第3条情况之外的期末考试不及格者,考试期间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经学院批准缓考者,均可参加补考。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仅允许重修,不准参加补考:(1)课程总评成绩低于30分者。(2)无故旷考者。(3)取消考试资格者。(4)考试违纪作弊者。(5)由于各种原因,经学院决定不准参加学期考试者。三

3、、考试组织1、原则上补考时间在新学期开学前第一周至开学后两周内进行。2、公共课的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协调编排考场,组织监考。其他科目的考试安排由各系负责完成,各系在规定时间内将确定后的考试安排报教务处,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和巡视。3、各系负责分类统计出本系的补考学生名单,将统计结果上报教务处,做好院、系两级的学籍档案管理。公共课补考名单由教务处自行统计。4、补考不设缓考,凡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补考者,仅允许重修。5、补考学生必须持相关证件进入考场。6、学生参加补考的次数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四、补考管理1、补考结束后,考试组织单位组织教师阅卷

4、。同一考试科目试卷必须由一名教师批阅,如因试卷数量等因素需要多人阅卷,则要求必须流水阅卷、集体登分,认真做好试卷分析和总结工作。2、补考成绩单在该门课程考试结束后,将成绩单收齐并经开课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于3日内交教务处3、补考考试分数未经系、部负责人签字上报,不得向学生泄露或公布。分数上报后,原则上不得更改。4、原则上,补考(含因缓考参加补考者)成绩依据《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成绩考核管理规定》、《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成绩考核补充规定》执行。五、重修管理1、重修仅适用以下情况:(1)在校期间的不及格课程,在学院课余量充足的情况下可随低年级重修不

5、及格课程。(2)因转专业、学院公派出国交流等导致个别课程未修读,需随同低年级重修。(3)有意愿提高课程成绩的学生可随同低年级重修。(4)结业的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可以返校参加重修、重新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准予换发毕业证书。(5)因其它特殊原因经学院批准确需重修者。2、课程重修方式:(1)插班重修。重修课程与正常课程时间不冲突,可选择进入低年级开设同一教学大纲课程的教学班进行插班重修。(2)自学重修。重修课程与正常课程时间冲突,可申请不跟班听课,选择自学重修。3、课程重修管理:(1)重修课程应在开学第一周办理重修手续。(

6、2)插班重修的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自行选课;自学重修的学生应到院(系)教务办公室办理重修登记手续,由教务员进行重修选课。(3)结业的学生应办理交费手续后到院(系)教务办公室进行选课。(4)对已获得学分并有意愿提高课程成绩的学生,该课程总评成绩以两次考核的最高成绩记载。课程重修原则上优先满足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若条件允许再安排此类学生。(5)因培养方案变更无法重修的课程,可随低年级修读相近或新增课程后进行学分互认。(6)任课教师应及时更新学生名单。对插班重修的学生严格平时过程管理,对自修重修部分时间冲突的学生总评成绩可依据平时表现、作业完成情况

7、适当给予平时成绩,对自修重修完全冲突的学生总评成绩按卷面成绩计。(7)插班、自学重修的课程若与期末正常课程考试冲突,须先参加正常课程期末考试,重修课程可申请缓考,参加补考考试。(8)原则上每门课程仅允许重修一次,重修课程未通过者可参加下学期期初补考。(9)凡独立设课实验课程、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可申请随低年级相应开课班级重修。对于无故不参加企业实习或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学生,需自行承担重修期间的相应费用。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原《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补考(重修)工作管理办法》(院教字〔20

8、09〕1号)自动废止。附件:关于2015、2016、2017级学生清考管理的相关说明1、2015、2016、2017级注册学籍学生除期末考试和期初补考外,安排一次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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