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2010法条串讲班杨帆三国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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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ww.zhongheedu.com2010年三国法串讲阶段授课讲义杨帆国际习惯(一旦形成,约束所有的国际法主体)国际条约(原则上只约束缔约国)一、国际公法渊源一般法律原则(从司法判例、学说和国际组织决议中抽象)包括国际公法讲义(热点,常考点,未考点,各占三分之一)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中国实践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特点、内容(抄上去)《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主要内容:书面与否不是条约要件1、条约的构成要件:国际法主体缔结、自由同意、不违反国际强行法(六个基本中之一)排除错误、诈欺、贿赂、强迫缔约权(国内法)全权证书(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使馆馆长

2、和派驻国际组织的代表无须出具全权证书)仅包括正职,副职也要出示2、条约的保留:(仅针对多边公约)签署、批准或加入条约时作出的,排除或改变条约中部分条款对其适用效力的单方声明(保留只能在条约尚未对自己生效时作出,但该条约可以是一项已生效条约)不得保留的情形:条约不允许保留、保留不在条约允许的保留范围内、保留违反条约宗旨条约允许的保留——无须接受自然生效保留因接受与否效力不同其他情形——条约国自行决定是否接受条约为国际组织章程——该组织有权机构接受即有效数目(缔约国数目有限)和宗旨表明须全体接受——全体接受方有效保留的接受和效力industrialtra

3、nsferandsharingofregionalfeatures,constructionofregionalfunctioncentre.TransporttoYibintosocio-economicdevelopmentoftheengineanditssupportingrole.Fromtheperspectiveofdevelopment,radiationtosurroundingcitiesofYibinisnotstrong,theadvantageisnotfullyutilized,itmustbebyimprovingcit

4、y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大厦1号楼B座1101室电话:010—82168889传真:010—8216845627www.zhongheedu.com保留所涉规定在两国之间视为不存在按保留范围改变相应条约条款适用条约规定反对保留国(不反对条约生效)接受保留国保留国(考试空白点,即重点)3、条约冲突的解决:条约本身有有效规定(如《联合国宪章》)联合国会员间缔结的条约,若与宪章冲突,宪章优先当事国完全相同:后约取代先约条约无有效规定当事国不完全相同:个案处理乙、丙、丁甲、乙、丙后约先约乙丙之间:后约甲乙、甲丙之间:先约,乙丁、丙丁

5、之间:后约甲丁之间:没有条约关系设定义务——书面、明示接受方有效设定权利——不反对即有效4、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权利义务取消——原则上须经第三国同意一般规则:上下文和通常含义、目的和宗旨、善意解释(原则上应作有效解释;若第三方解释要求中立;若缔约国解释,应作有利于对方,不利于己方的解释)两种以上文字文本的解释:以作准文本解释,有分歧(有多个作准文本)适用上述规则5、条约的解释空白点直接适用并优先适用:民商事领域须经国内法转化才能适用:如WTO诸协议★条约在中国的适用其他条约如何适用尚无定论(宪法无统一规定)二、国际法律责任重要章节政府间国际组织:法律人

6、格、成员、联合国的组织机构主要国际法主体: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industrialtransferandsharingofregionalfeatures,constructionofregionalfunctioncentre.TransporttoYibintosocio-economicdevelopmentoftheengineanditssupportingrole.Fromtheperspectiveofdevelopment,radiationtosurroundingcitiesofYibinisnotstrong,theadvant

7、ageisnotfullyutilized,itmustbebyimprovingcity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大厦1号楼B座1101室电话:010—82168889传真:010—8216845627www.zhongheedu.com国际法律责任国家:四要素、基本权利、管辖权和国家主权豁免、国家承认和继承1、国家主权豁免:国家的行为和财产不受他国法院管辖(不包括国有企业的行为和财产)例外:主权豁免的放弃(自愿、特定、明确(包括明示和默示,默示包括国家主动起诉、出庭应诉、作为利害关系人介入诉讼等行为))——管辖豁免放弃不意味

8、着执行豁免的放弃限制豁免主义理论的产生(2004年公约采用):主张国家的商业行为没有豁免权传统的主权绝对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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