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全县国土资源局总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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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隆昌县财政局隆昌县民政局隆财社[2014]225号签发人:官晓勇、叶顶湘隆昌县财政局隆昌县民政局关于印发《隆昌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隆昌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隆昌县财政局隆昌县民政局2014年8月10日抄送:隆昌县政府办公室隆昌县财政局办公室2014年8月10日印发第8页共8页隆昌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自然灾害

2、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6号)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我省贯彻执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川财社[2013]32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我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并列入政府收支分类“20815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科目的各项资金。第三条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遭受自然灾害镇(街道)的农村居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临时困难,紧急转移安置和抢救受灾群众,抚慰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倒损住房,以及采购、管理、储运救

3、灾物资等项支出。第四条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方针,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应主要通过受灾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和互助互济以及政府帮扶等方式加以解决。第8页共8页县财政局、民政局根据县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可能,合理确定救助项目和救助标准,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第五条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使用管理遵循“分级管理、分级负担,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强化监督、注重时效”的原则。第二章自然灾害等级划分和灾情核查、评估第六条自然灾害等级分为特大自然灾害、重大自然灾害和一般自然灾害。等级按《

4、国家自然灾害求助应急预案》的标准划分。第七条自然灾害发生后,镇(街道)要组织社事、农业、国土等部门及时核查并上报灾情,同时根据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第八条民政部门在统计核查灾情过程中,应做到及时、科学、准确,灾情稳定后,积极做好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及上报工作,并保存好统计核查原始档案,以备审计监督检查。第三章资金的救助项目和内容第九条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主要分配用于解决遭受自然灾害的农村居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临时困难,紧急转移安置和抢救受灾群众,抚慰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倒损住房,以及采购、管理、储运救灾物资等

5、项支出,即主要用于以下救助:第8页共8页(一)灾害应急救助。用于紧急抢救和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二)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用于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三)过渡性生活救助。用于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解决灾害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四)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用于帮助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群众重建基本住房,帮助因灾住房一般损坏的受灾群众维修损坏住房。(五)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

6、众解决口粮和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六)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七)民政救灾储备物资采购和管理费。用于民政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管理和运输等费用支出。第四章资金预算安排、申请、拨付第十条第8页共8页一般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由受灾镇(街道)自行筹集;重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以受灾镇(街道)筹集为主,县政府根据受灾镇(街道)的灾情、损失、财力等情况,对受灾镇(街道)适当给予专项补助;特大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由中央、省、县和镇(街道)按70%、21%、6%、3%的

7、比例承担;冬令春荒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县和镇(街道)按70%、15%、10%、5%的比例承担。第十一条县镇(街道)财政要根据常年灾情和财力可能编制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年度预算,并在执行中根据灾情程度进行调整。第十二条一般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镇(街道)要自行筹集所需生活救助资金,确保灾民生活安置和安全转移等生活救灾需要;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镇(街道)应按照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安排应急等救灾资金,县民政局、县财政局核实灾情后,及时向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汇报灾情,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并及时预调补助资金到受灾镇(街道)。受灾镇(街道

8、)收到上级补助后,结合本级财力,统筹安排,及时分配和发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第十三条遭受重、特大自然灾害后,受灾镇(街道)向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申请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的申请文件内容要求如下:灾害应急救助和遇难人员家庭抚慰补助资金申请文件内容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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